发布时间:2018-11-16 15:55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5208
为切实加强师宗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云规委办函〔2018〕8号)精神,经乡(镇、街道)上报、专家勘察、县级评比确定等程序,现确定了师宗县竹基镇淑基村大房四合院、丹凤街道文贞街何桂珍故居等19处历史建筑(详见附件)名录。请有关单位按照历史文化保护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挂牌保护工作,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及保护范围,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共同做好师宗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