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30 17:15 来源:税务局 浏览次数:5245
2018年第3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丹凤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漾月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大同税务分局。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丹凤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漾月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大同税务分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丹凤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师宗县通源大街下段,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漾月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师宗县文化路29号,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大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师宗县大同街道109乡道南200米(大同派出所旁)。
三、本公告自2018年10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师宗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