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6 17:39 来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523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议要求,我局拟按程序调整荣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剩余用地的用地性质,为广泛征求社区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7天(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
2、公示地点: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荣海新区通源大酒店北侧。
3、公示意见反馈:
(1)电子邮箱:7434070@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和递交至师宗县规划展览馆二楼师宗县规划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55700。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74-5757237,联系人:陈卫华
师宗县规划局
2018年10月17日
方案简介:
近年来,师宗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荣海新区城市建设发展较快,多个居住区已相继开工、建成。现有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整体规模、容量小,辐射半径不足,功能不完善,储藏、加工、运营能力严重不足,流通的中介组织发展滞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加之没有很好的管理服务体系,多种因素制约了市场发展和农产品流通,不能完全适应居民生产生活发展的需要。为均匀分布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各项功能,改善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的矛盾,拟在荣海新区原保障性住房用地范围内新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
依据《荣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要求,其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不符合市场建设用地性质;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要求,本着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居民均衡享受配套设施的调整原则,拟将保障性住房一、二、三期建设后的剩余建设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市场用地,用于建设蔬菜水果批发市场。
原控规土地使用规划图:
注:原用地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 |
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设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6675 |
1.1 |
25 |
35 |
24 |
调整后的土地使用规划图:
注:调整后用地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 |
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设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B12 |
农贸市场用地 |
6675 |
1.5 |
50 |
20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