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5 18:5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258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 2017年7月12日至8月12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师宗县进行了机动巡视。 2017年11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师宗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还不牢,巡视整改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县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主动认领巡视整改任务,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巡视反馈“纪检监察力量突出主业主责不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县委进一步深化认识,对县委常委分工进行调整,加强对落实“三转”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建立了《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制度》,确保“三转”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发挥作用,对村干部监管乏力的问题制定《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工作方式、监督范围,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全县村监委履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和约束村监委干部履职行为,有效解决监管乏力问题。
(二)关于部分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回避矛盾,不敢担当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内容,制定出台《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三)关于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科学决策存在差距,“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未严格执行到位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县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常委会工作,凡涉及事关群众利益和全局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后方可实施,确保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四)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落实不力,私挖乱采现象屡禁不止,毁林开荒现象仍然突出的整改情况。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制定打击私挖乱采、毁林开荒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乱采滥挖、毁林开荒、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增加意识形态在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关于“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仍有活动的问题,健全完善了防邪反邪工作机制,分类落实邪教重点人员党员干部“包保”监管责任,开展防邪反邪知识宣传活动和“无邪教创建”活动,对活动在我县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进行彻底清理。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上报、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和舆情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组建意识形态领域研判队伍,为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奠定了基础。
(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宣传政策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帮扶对象有偏差、上报信息不准确的整改情况。紧盯年度脱贫退出和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下足“绣花功夫”,有序推进整户补录、人口补录、人口清退、整户清退、脱贫属性修改等工作。按照“服务支持好一般贫困户、重点扶持好深度贫困户、保障好兜底保障户”的思路,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 主题教育活动,让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扎实开展易地搬迁整改工作并整改完毕,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复查。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薄弱,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还不高,县委常委到所联系乡(镇、街道)上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师宗县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建立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制度,强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2017年,12名县委常委到联系点讲党课32次,促进了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讲党课制度。
(二)关于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现象仍较突出的整改情况。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中组部 16 个方面 37 项重点任务和省、市、县“基层党建提升年”重点任务,构建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促的格局。制定“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强化对各党(工)委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完成对全县58个联合组建的“两新”党组织的摸底排查工作,选出26名党务工作者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深入推进以组织生活、队伍建设、基础保障、作用发挥、基础台账为重点“五个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派出督导组,对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督导把关,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务台账。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通过函告提醒方式督促全县3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关于农村党员老龄化严重,党员活动场所受限情况还未完全解决的整改情况。开展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调研,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党员队伍现状,进一步理清农村党员发展思路和计划,为有效解决好农村党员老龄化严重奠定了基础。按照“五个统一”要求,加紧实施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覆盖扫尾工程,全县30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最大限度满足了基层党组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群众娱乐等需求。
(四)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党员将一个季度的党费一次性交给支部书记再由支部书记按月上缴整改情况。组织全县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党费收缴业务培训,强化党费收缴宣传教育,规范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将每个月一号确定为党费日,党员本人按时足额当面交纳当月党费,坚持每月一次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
(五)关于县直单位党委换届不按规定及时完成的整改情况。县委批复成立了9个政府工作部门党组和2个人民团体党组,进一步规范了党组织设置。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督促提醒机制,对届满需换届的党组织将提前6个月进行督促提醒,并按规定和程序完成换届工作。
(六)关于村级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侵占群众利益事件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组织全县村(社)党总支书记对党规党纪进行培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对全县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建立村(社)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和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对农村廉情信息开展收集、研判和处置,扎紧了制度笼子,筑牢了监督防线,规范了基层党员干部用权行为。在全县开展整治烤烟合同分配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从重从快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七)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了推荐考察办法,全方位、多渠道地了解干部、识别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了《县纪委常委会选拔任用干部廉政审查办法》,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决定关,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八)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严,责任担当不足,少数干部推进工作不实,责任心不强的整改情况。制定开展“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盯住不作为的事,查处慢作为、乱作为的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巡视指出因旷工或被司法部门处理而停发工资待遇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和“吃空饷”的问题,制定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建立组织、人事等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核查人事关系,持续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整治,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清理不彻底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全会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双重领导”制度,领导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县纪委向县委的请示汇报。
(二)关于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措施不力,基层干部腐败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把践行“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坚持不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确保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全年累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42件50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切实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整改落实情况。下发《关于加强 2018 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县委“六项禁令”及节假日“十严禁”等纪律要求,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现、处理“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针对巡视指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制定《师宗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采取集中督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管理,有效防范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四)关于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吃请、请吃、同城接待等违规情况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制定《师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务接待原则、程序、标准、管理和监督等事项。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作风整治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的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接待、同城接待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纪律、财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经纪律意识。持续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学习贯彻的通知》,重申纪律红线、严格办公用房配备标准。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纳入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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