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18 16:04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999
中共师宗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师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曲靖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精神,为深入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做好联系群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群众工作
1、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深化“四群”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县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带头蹲点联户、结对联户,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县级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联系群众不少于5户,至少撰写2篇调研报告。
2、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添麻烦。除现场办公外,县级领导到基层调研,县直有关部门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乡(镇)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不搞层层多人陪同。集体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尽量减少随行车辆。
二、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新闻报道
1、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县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开会的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召开。要精简各类纪念会、表彰会、剪彩、奠基以及各种检查评比活动,确需举办或开展的要报县委批准。严格实行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县级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县级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未经县委批准,不得参加。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一个主题报告,发言时间要从严掌握,坚持开短会、讲短话。没有讲话任务的领导原则上不在主席台就座。
2、精简文件简报。要精简各类文件,凡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不得层层转发、照搬照抄上级文件,贯彻意见由部门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未经授权,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要严格控制种类简报,除按规定需向上级报送舆情信息、综合研究、外事、情报、统计、新闻稿件、气象、信访维稳等信息简报外,严禁各部门向下印发信息简报,可将有价值的信息统一报送县委、县政府信息中心整理印发。要严格控制文字篇幅,各乡(镇)各部门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参考资料和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2500字。要在确保涉密资料保密安全的前提下,完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逐步实现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3、改进新闻报道。规范简化新闻报道,除县委和县政府举行的或县委批准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和报道规格的唯一标准。县级领导到基层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参加其他重要活动,原则上只发简明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多宣传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一般性工作会议、县直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报道。县级领导出席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要重点做好涉及全县工作部署、出台重要政策、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有重要导向影响作用的会议活动的报道,时长一般控制在1分钟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2分钟。
三、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
1、严格公务接待和用车配备。减少公务接待,控制接待标准,压缩经费开支,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反对公款私请。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2、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级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高标准核销会议经费和摊派经费负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3、严控公务支出。进一步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缩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提高会议食宿标准,能在机关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到宾馆、酒店召开。
4、发挥表率作用。县级领导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带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结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以良好的作风当好表率、取信于民。
四、跟进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所在乡(镇)、单位转变作风负总责,从自身做起,带头改进作风、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真抓实干、厉行节约。
2、强化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乡(镇)各部门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要进行1次自检自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通知》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宣传部门要对贯彻执行《通知》情况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乡(镇)、各部门会议活动、接待等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中共师宗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