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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20 10:18 来源:建设局 作者:张正兴 浏览次数:5091
师宗县城区污水和垃圾处理价格将执行新标准
经市、县发改部门批准,自2011年5月1日起,师宗县城区污水处理价格由0.5元/m3调整为0.9元/m3;2012年5月1日起调整为1.10元/m3,按用水量等额一并收取。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按城市自来水综合价格征收水资源费的同时征收污水处理费。城区居民垃圾处理费自2011年5月1日起调整为每户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