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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城区污水和垃圾处理价格将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1-05-20 10:18  来源:建设局  作者:张正兴  浏览次数:5091

师宗县城区污水和垃圾处理价格将执行新标准

经市、县发改部门批准,自201151日起,师宗县城区污水处理价格由0.5/m3调整为0.9/m3201251日起调整为1.10/m3,按用水量等额一并收取。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按城市自来水综合价格征收水资源费的同时征收污水处理费。城区居民垃圾处理费自201151日起调整为每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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