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2 13:15 来源:师宗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3721
为进一步做好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思想发动,让全体检察人员敞开心扉、放下包袱,主动查摆问题,确保查纠整改环节取得实效。4月19日晚,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暨集中学习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祝磊原文传达了《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政策文件以及《云南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意见》。
宣讲中,祝磊围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适用对象、期限范围,自查、被查的界定,从宽、从严的情形以及相关情节如何判定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结合曲靖市相关案例的解读,指出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的初衷,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并提出四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以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主动自查自纠。
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顾虑,勇于直面问题。“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对政法队伍的关心、关爱与信任,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将严格兑现从宽从严政策,对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有问题而不主动向组织说明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要严肃认真进行自查事项报告,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来,全面做好自查自纠。
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政策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做到入脑入心,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后,按照队伍教育整顿“1+3”长期学习计划,进行了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