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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1年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1 16:55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40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92021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编:655700

项目名称

师宗县葵山宏浩采石场年产30万吨建筑砂石料项目

建设地点

师宗县葵山镇温泉村委会小沙湾村

建设单位

师宗县新鑫石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矿区面积0.0407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900-1870米,年产30万吨建筑用砂石料,矿山地面工程可分为工业建筑区及露天采剥区,工业建筑区包括厂房(破碎站、堆料场),办公室进场公路,表土堆放场等建(构)筑物。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固废、噪声、污水,固废为少量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1)      固废

固废为少量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土石方堆放在表土场内。

(2)      废气

主要由汽车运输设备过程中产生。

(3)      噪声

施工期间设备安装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4)      废水

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

2、      运营期

(1)      固废

本项目固废为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危险固废是废机油,一般固废为土石方。

(2)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露天开采,加工区、成品堆放区等排放的扬尘及粉尘。

(3)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营期机器产生的噪声。

(4)      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废水。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施工期

(1)      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处,由环卫部门处理。

(2)      废气

实行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低震动设备,采区消声减震措施。

(4)      废水

生活废水收集于生活废水收集桶,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大,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工具清洗和养护或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      运营期

(1)      固废

废机油统一收集暂存于暂存间,然后用于矿山机械润滑,土石方用于后期矿山复垦和矿山绿化,

(2)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

各设备噪声从源头上进行减弱。

(4)      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曲师环审〔2021〕7号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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