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4 11:07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39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2020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编:655700
项目名称 |
师宗县大同桔园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开采10万吨砖瓦用页岩”项目 |
建设地点 |
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石碑社区小偏山村小组 |
建设单位 |
师宗县闽兴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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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 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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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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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改扩建后生产规模由6万t/a增为10万t/a,矿山面积不变为:0.023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为师宗县大同桔园新型墙体材料厂提供制砖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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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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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噪声。一、施工期(一)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二)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三)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的土石方。(四)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二、运营期(一)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开采作业粉尘、装卸扬尘、运输起尘、露天堆场扬尘、尾气。 (2) 废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进出车辆冲洗废水。(3) 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表土剥离的土石方。 (4) 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有生产设备、汽车进出产生的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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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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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期 (1) 废气由于项目区施工范围相对较小、地面风速较大,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 废水 施工废水全部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 固废 土方存放于表土堆场,作为采空区回填用土和绿化覆土。 (4) 噪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上述噪声减缓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以最大程度减少对项目区区域环境的影响,保证其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且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 2、 运营期 (1) 废气 本项目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少,外排废气量小,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较好。 (2) 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洒水降尘用水,运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机械设备运转时候噪声,主要为装载机和挖掘机等机械噪声,其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 (4) 固体废物 矿后期采矿时剥离的表土统一堆放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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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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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