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0 01:01 来源:师宗法院 浏览次数:3779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妹因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修复了“破裂”的亲情,唤回了一家亲。
赵某甲与赵某乙是亲兄妹,赵某甲夫妇退休后在老家的宅基地上建盖了新房居住,方便养老也方便照顾年迈的老父亲。平日里一有空,赵家其余的姊妹六人都会聚到赵某甲家,看望老父亲。2019年的春节,赵家姊妹七人如往常一样聚在一起,老父亲看着儿孙满堂,笑容满面。期间,赵某乙说打算在老家找地建盖房子,但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宅基地。经双方商量,赵某甲自愿将其建盖的住房作价59.8万元卖给赵某乙,并达成了口头买卖协议,赵某乙付给赵某甲5万元定金。2019年6月16日,双方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协议》,当场支付了房款20万元,约定剩余的购房款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2020年春节后,赵某乙夫妇因种种原因,反悔购买赵某甲的房子,在跟赵某甲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赵某乙夫妇一纸诉状将赵某甲夫妇告上了法院,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为了迫使赵某甲退回购房款,赵某乙更是向师宗县相关部门举报赵某甲夫妇违规建房。至此,兄妹二人彻底撕破脸,事态陷入僵局。
师宗法院受理案件后,速裁中心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因争议太大一时半会儿无法调解,案件转至民事审判庭,分由邓法官承办。邓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是亲兄妹的关系,认为该案要争取最大限度地调解,才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案件庭前调解无果后,邓法官按法定程序组织了双方开庭,庭审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主张和争议点,详细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并结合情、理、法,深入全面的进行了释法明理。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解开心结,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约定期限由赵某甲返还赵某乙购房款23万元(扣除赵某乙支付给赵某甲违约金2万元)的调解协议。
至此,师宗法院为这起亲兄妹因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者:袁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