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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0年5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06 14:57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浏览次数:3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56—20205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74-5756591   0874-5752297

通讯地址:师宗县文化路28号 邮编:655700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红太阳加油站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师宗县漾月街道招设村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红太阳加油站

环评文件

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主要将现有单层储油罐改为双层储油罐、安装二级汽油油气回收装置,不改变站内平面布置和原有构筑物,设置150m30#柴油罐,230m392#汽油罐,130m395#汽油罐,油罐总有效容积115m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原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加油车辆进出站场所产生的汽车尾气。

2、废水

加油站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油罐清洗废水、绿化用水,项目根据加油站提供的每月水费单,核算出每年总用水量约为168m3/a

3、噪声

原加油站主要噪声源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

原加油站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清罐油泥、原建筑被拆毁产生的垃圾。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非甲烷总烃

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项目在卸油、储油和加油的过程中产生的油气挥发,由于项目使用的为卧式罐的贮存损耗率可忽略不计,故不计算小呼吸损耗;油罐车卸油损失排放系数取值卸车(船)损耗率,加油区加油机作业损失排放系数取值零售损耗率。

加油站所在位置,站址开阔,空气流动良好有利于烃类物质的稀释扩散,降低浓度。此外,该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密闭性好,可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另外,本加油站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

2)汽车尾气

进出原加油站进行加油的车辆在进出站场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CHSO2NOxCO等少量污染物。由于站场为敞开状态,空气流通顺畅,汽车尾气进行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总量为116.8m3/a,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油罐清洗废水

     清洗油罐一般5年清洗一次,产生废水主要污染物 COD 200mg/L、石油类 45mg/L,其产生量较小,不做定量分析。油罐交由成都佳辉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洗,并由成都佳辉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交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清运处置,不外排。

3)绿化用水

绿化面积2050m2,其中大多为耐旱绿化植被,不需要经常浇水,实际需要浇水的面积约为100m2,根据(DB53/T168-2013)《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每次用水量按3L/m2计,项目区每次用水量为0.3m3,项目区绿化晴天浇水次数为90次(每2天一次),雨季不浇水,则年用水为27.22m3/a。绿化用水由项目区管网供水。

3、噪声

1)交通噪声

进出加油站的汽车产生的噪声是短暂的,声级在60dBA)以下。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2)设备噪声

加油泵等设备噪声声压级为6080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降低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原加油站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清罐油泥、原建筑被拆毁产生的垃圾。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员工生活和办公,垃圾产生量以1kg/d.人计,原项目每天有职工2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kg/d,每年产生0.73t,外来加油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与员工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2)污泥

原项目设有一个化粪池用做生活污水的处理,产生化粪池污泥,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中关于化粪池污水污泥量的条文说明,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经沉淀后含水率为90%,化粪池处理污水量为116.8m3/a,化粪池产生的污泥量按每立方米污水产泥量0.2kg计,含水率为90%,则污泥产生量约0.2336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3)油泥

项目油罐底产生的清罐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油罐污泥一般约6~8年清理一次,需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掏,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工作,做好台账记录。三级油水分离池产生的少量污泥也同清罐污泥一起,成都佳辉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洗后,并由成都佳辉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交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见附件)进行处理,随清随走。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曲师环审〔202050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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