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5 22:35 来源:师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3529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质量,师宗县司法局积极创新“五项举措”,全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取得了良好的管控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季度检查为抓手,做到及早发现并积极解决问题。每个季度定期组织对所辖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执法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督促检查记实表的形式当场予以反馈,并在记实表中列出问题清单,确保检查不走过场,问题得到及早发现。同时对季度检查情况以县司法局情况通报的形式在系统内进行书面通报,在通报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销号,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以交叉检查为动力,补齐工作短板弱项。每半年组织司法所所长及辅助人员开展相互交叉检查,在交叉检查过程中吸收学习他所之长,弥补自身短板弱项,达到了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每年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邻县学习取经,吸纳外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己所用,通过相互交流学习,找准了自身差距,增长了管控见识,开阔了知识视野,补齐了自身存在的短板。
以抓实基础工作为重点,夯实管控工作根基。为确保重要节日、重点时段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等现象发生,师宗县司法局积极协调资金,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配备便携式打印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为司法行政干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把谈话记录、相关要求和档案资料汇编成册,做到有据可查和存档备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做到“五个到位”,即:遵纪守法和安全稳定保证书签订到位;集中报到谈话到位;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到位;“面对面”走访谈话到位,管控工作根基得到进一步夯实。
以落实监管规定为主线,筑牢特殊人群抗“疫”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社区矫正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十三项规定,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网络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排查,对未接听电话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入户走访、进村巡访等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管控方案。积极主动与村(社)基层组织沟通对接,充分发挥基层“三委”和治保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村组干部利用大喇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政策和知识。严格落实监管纪律,宣传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解除前,每天必须按时向司法所电话汇报活动轨迹以及与他人的交往情况,同时由各地人民调解员电话向村组干部、邻居了解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真实活动情况,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疫情防护措施,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期间做到不聚餐、不聚会、戴口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筑牢了社区矫正人员防控疫情的安全防线。
以网络微信平台为载体,提高监管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使用智能手机并熟练掌握微信的有利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微信群”,运用网络加强集中监管,发挥新兴媒体“小微信”监管的大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微信群,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发布集中教育、法律政策、社区服务等内容,把微信与电话的作用相互衔接,扩大监管教育范围,拓宽司法所信息发布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获取渠道,对矫正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个别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进行微信沟通和位置共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纠正式个别教育,同时通过微信群发送政策法规、传统道德、思想美德及生产生活常识等宣传内容,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弘扬法治精神,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矫正对象,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争做懂感恩和对社会有用的人,收到了既管控教育好社区矫正人员,同时又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效果。(作者:苏玉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