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5 13:31 来源: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341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级关于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师宗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科学有序地推进全县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体系的建设,构建以“规划引领”为核心的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格局,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师宗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2020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将建筑垃圾单独列为一大类进行管理,并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近年来,云南省及曲靖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办法》《曲靖市深入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曲靖市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这些政策文件的发布与实施,为深入推进曲靖市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标志着建筑垃圾管理在政策层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编制依据及过程
《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139号)》《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云南省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为《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23年11月,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师宗县规划区内建筑垃圾乱倒行为的管理事项发布了告知通知。2024年4月,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本县情况,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弃土)排查整治工作。2024年8月,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曲靖市师宗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编制单位的协同合作下,收集所需相关资料,核实相关项目点,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相关意见。2024年10月,《规划》初稿编制完成;2025年1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现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编制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共计十三章六十条。
第一章规划总则,包含规划编制背景、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对象、规划期限;第二章规划基础,分析了当前管理监督机制的初步建立情况,指出信息交流平台尚不完善,各部门统筹协作需进一步加强,分类收运水平有待提升,处置设施建设进度需加快,处置水平仍需提高,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各乡(镇、街道)监管存在不足,合法手续办理存在困难等问题;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包含总体目标、分期目标、规划指标;第四章规划预测,包含建筑垃圾产量统计、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规模预测;第五章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包含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措施;第六章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规划,包含建筑垃圾收运模式、收运要求、分类要求、基础设施规划、收运路线规划及基础设备规划;第七章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规划,包含利用及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原则、建筑垃圾直接利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建筑垃圾处置基础设施及设备规划、基础设施布局规划、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消纳处置设施及移动式处理设备规划;第八章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规划,包含存量治理策略、建筑垃圾存量治理要求;第九章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规划,包含管理机构建立、制度机制建设、部门职责分工、过程数字化治理监管建设、突发应急预案;第十章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阐述建筑垃圾污染防控措施,包括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环境污染的防控策略;第十一章近期工作规划,明确近期存量治理、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近期建设重点内容,提出近期建设目标;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从组织、政策、资金、土地、技术、宣传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十三章附则为规划附表。
特此说明!
师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