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7 10:48 来源:师宗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4043
近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及时有效遏制了一村民的“圈地”行为。
该村民将毗邻其承包地、自留地的林木、山石逐步破坏、蚕食,以扩大其土地面积,对环境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发现此情况后,师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及时制止了该村民的违法行为,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立即通知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对此事展开调查、作出处理。
经查,该村民未经审批,私自雇人使用挖掘机采挖其承包地相邻的一处石山,意图扩大其承包地面积,并将采挖的石料用于房屋建设,山上部分林木遭到破坏。
目前,该违法行为人已停止破坏行为、认真悔过。师宗县自然资源局也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下一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此情形在全县范围内展开调查,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的方式监督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同时,督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