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8 10:45 来源:师宗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3705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实体店经营者,疫情当下,双方都在各自困难的情况下作出让步,互相体谅,达成和解。
案件回顾:
2018年3月,姚某委托殷某某设计制作他所经营的门店的广告,约定制作完成后一起结帐。三个月后广告制作完成,制作费为1万余元,姚某支付了殷某某5000元,后因姚某经营状况不好,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结清尾款,还把殷某某的微信、电话拉黑。最终,殷某某将姚某起诉至师宗县人民法院。
微信调解:
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单独电话调解,双方的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后,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了调解,姚某说疫情期间,实体店的经营太难了,没有收入,不能一次性付清欠款。殷某某也说正因为疫情,大家都难,自己也要生活,姚某不能一直这么欠下去。法官在调解中劝导双方多考虑对方的难处,互相体谅。最终,姚某承诺分3个月履行4500元欠款,殷某某终于拿到了催要两年多的广告费尾款。
(作者:俞呈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