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4 11:33 来源:师宗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4996
2月13日,师宗县水务局联合县综治局、竹基镇政府对篆长河河道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
近期,师宗县水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篆长河有人侵占河道兴建挡墙,县水务执法大队和竹基镇工作人员走访核实后,现场为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并指出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告知当事人,现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施工人员集聚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对当事人违建行为下发了《停止违法侵占河道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其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发出通知后,当事人非但未进行拆除,反而进行继续其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2月13日由竹基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水务局、县综治局等部门组成的行动小组,现场对该违建挡墙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随着大型拆除机械的轰隆声和违法建筑的倒塌声,联合执法队依法对篆长河河道违建完成了拆除工作。此次行动共拆除违建挡墙16 米,清理侵占河道土石方430余方。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还将进一步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作者:阮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