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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师宗医保局工作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2-03 16:37  来源: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6270

师宗县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

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以来,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阻击战已经打响。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斗争刻不容缓,各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抗击疫情,责无旁贷。为全力夺取防控斗争胜利,在此,我们向本县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县医保局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提供经办服务。

二、为了您的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请您尽量避免到县医保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参(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特慢病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费用(含生育报销)等业务,可采用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联系县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办理。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的,待疫情控制后补报。

三、办理特殊、慢性病申请认定的相关材料,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

四、需零星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尽量在疫情控制后再到县医保局或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提供资料报销;如情况紧急需报销的,在保证资料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需先电话联系)。

五、本县参保职工在疫情防控时期,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的,均请通过电话申请备案。各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费用对账方式将尽快调整为网上对账,具体对账时间待系统调试后再另行通知。

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如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就医地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

七、医保服务大厅是开放的公共场所,如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八、参保单位、参保人、协议医药机构自觉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九、师宗县医保局相关业务办理渠道及电话

政策咨询:微信关注“师宗医保”

参保征缴、信息修改、已缴费还提示欠费、没有个人信息等业务:0874-5768735

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开通逾期等业务: 0874-5768644

大病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等业务:0874-5768224

审核结算科、零星报账、生育报账等业务:0874-5750519

报账划款业务电话:0874-5752129

行政办公电话:0874-5051603

   十、师宗县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电话

    丹凤街道:0874—5051203

    大同街道:0874—5051212

    漾月街道:0874—5051207

    五龙乡:  0874—5051227

    雄壁镇:  0874—5051216

    高良乡:  0874—5051229

    彩云镇:  0874—5051220

    龙庆乡:  0874—5051225

    竹基镇:  0874—5051221

    葵山镇:  0874—5051217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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