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3 16:37 来源: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6270
师宗县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
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以来,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阻击战已经打响。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斗争刻不容缓,各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抗击疫情,责无旁贷。为全力夺取防控斗争胜利,在此,我们向本县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县医保局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提供经办服务。
二、为了您的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请您尽量避免到县医保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参(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特慢病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费用(含生育报销)等业务,可采用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联系县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办理。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的,待疫情控制后补报。
三、办理特殊、慢性病申请认定的相关材料,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
四、需零星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尽量在疫情控制后再到县医保局或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提供资料报销;如情况紧急需报销的,在保证资料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需先电话联系)。
五、本县参保职工在疫情防控时期,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的,均请通过电话申请备案。各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费用对账方式将尽快调整为网上对账,具体对账时间待系统调试后再另行通知。
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如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就医地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
七、医保服务大厅是开放的公共场所,如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八、参保单位、参保人、协议医药机构自觉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九、师宗县医保局相关业务办理渠道及电话
政策咨询:微信关注“师宗医保”
参保征缴、信息修改、已缴费还提示欠费、没有个人信息等业务:0874-5768735
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开通逾期等业务: 0874-5768644
大病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等业务:0874-5768224
审核结算科、零星报账、生育报账等业务:0874-5750519
报账划款业务电话:0874-5752129
行政办公电话:0874-5051603
十、师宗县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电话
丹凤街道:0874—5051203
大同街道:0874—5051212
漾月街道:0874—5051207
五龙乡: 0874—5051227
雄壁镇: 0874—5051216
高良乡: 0874—5051229
彩云镇: 0874—5051220
龙庆乡: 0874—5051225
竹基镇: 0874—5051221
葵山镇: 0874—5051217
师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