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1 05:31 来源:师宗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4172
在新春佳节之际,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9日,师宗县法院执行局开展“暖春执行”专项行动。
启动仪式上,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明作动员讲话。陈明表示:为切实履行司法为民宗旨,师宗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暖春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主要针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为主,县法院执行局要高效高质集中执行此类案件,活动以追索劳动报酬类、一养二抚类(赡养、抚养、抚育)、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类为主,以实际行动推动“切实解决”的成效,让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启动仪式结束后,按照预定方案,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郭某某家,将拒绝配合执行人郭某某带回法院,经过多方沟通协商,在当面宣读对郭某某执行15日的司法拘留决定后。郭某某同意支付部分赔偿款,申请执行人王某同意放弃部分赔偿款,案件圆满解决。
寒冬送温暖、强制暖新春,师宗县人民法院“暖春执行”专项行动仍将继续。
(记者:许耕毓 通讯员 俞呈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