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4 11:38 来源:师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4666
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标本兼治、源头预防要求,坚决从源头遏制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纯洁司法行政队伍。1月13日上午,师宗县司法局党组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辅助人员51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谈话。
谈话在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面对面集体谈话:
依法正确用权。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辅助人员在履职执法活动当中,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依法行使权力,不得超越政策和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用权,不得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
严禁收受钱财和礼品礼金。除正常应得的工资等合法收入外,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在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收受除合法收入以外的任何钱财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规范公务警务用车。公务警务用车外出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备,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发生。
严禁工作日饮酒。严格执行和落实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具体规定,所有司法行政干警、辅助人员不得在工作日期间饮酒,不得在任何时间饮酒驾车。
谨慎交友。正确处理好人情、友情、交情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在感情上越位,不得在“情”字上放任自流,不得利用职权与感情做交易,做到在履职执法活动当中依法依规,秉公用权,恪尽职守,严守纪律和规矩。
杜绝“吃请”现象。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初心使命,保持清醒头脑,谨言慎行,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凡是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宴请往来坚决克制杜绝,防止思想滑坡出现偏差,做到遵规守纪干成事,廉洁自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