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09:31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2149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师宗县已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53030020230821004)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53030020230821004。投诉人反映:师宗县漾月街道办事处法块社区沙帽山村民小组,1000多亩山林地全部被毁林开荒、私开乱占。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问题,我县收到转办清单后,县林业和草原局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前去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现场位于师宗县漾月街道办事处法块社区沙帽山村民小组小柳石山处,在师宗县0044林班,00009小班内,地类为其他草地。师宗县蒋家坡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于2022年6月28日备案审批总面积为:5300亩,其中沙帽山备案林地总面积:206.157亩,现已使用林地面积为55.1235亩,未使用林地面积为:151.0355亩。该公司在师宗县漾月街道办事处法块社区沙帽山集体林地内实施过程中,未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不存在毁林开荒、私开乱占的违法行为。举报反映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不需要整改。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师宗县将严格按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求,积极做好跟踪调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跟踪督办,存在问题的严格整改、科学整改、有效整改。
(三)加强环保督察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四)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公示、公开、宣传等工作。
特此报告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