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4 10:15 来源:师宗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4520
2019年第9号: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9年第9号(总第129号)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 |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9号 (总第129号)
师宗县审计局 |
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2月4日,对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出具以下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立项批准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依据师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8月17日印发的《师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示的批复》(师扶组办发〔2017〕28号)立项。建设内容及总投资:新建渠道衬砌4条,总长9.67公里,渠系建筑物6件(农用桥4座、水闸2道)田间道路6条,总长6.16公里;项目总投资1441.7万元,建设规模1万亩。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中央财政资金9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55.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6万元,到位资金1441.7万元。
(二)招标控制价审核执行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师
宗县审计局于2017年9月30日进行了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审定价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报审价 |
审定价 |
1 |
1标段 |
193.663055 |
182.971192 |
2 |
2标段 |
228.139693 |
217.051401 |
3 |
3标段 |
223.219822 |
213.791569 |
4 |
4标段 |
228.313343 |
222.526752 |
5 |
5标段 |
203.398279 |
201.037717 |
6 |
6标段 |
218.218266 |
216.339282 |
合计 |
1294.952458 |
1253.717913 |
(三)招投标制、合同制执行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7年12月4日经公开招(投)标,由以下单位中标承建;并于2017年12月15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合同价 |
第一标段 |
云南天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2.386113 |
182.386113 |
第二标段 |
云南杰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6.611780 |
216.611780 |
第三标段 |
云南驰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3.685353 |
213.685353 |
第四标段 |
云南百事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
222.029326 |
222.029326 |
第五标段 |
云南旭瑞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200.630837 |
200.630837 |
第六标段 |
云南华硕建筑有限公司 |
216.004679 |
216.004679 |
合计 |
1251.348088 |
1251.348088 |
从报审资料看,合同价执行了中标价。
(四)监理制执行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云南盛翔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于2017年12月15日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五)第三方审核情况
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昆明鸿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结算审核,于2018年6月26日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六)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截至报告日实际到位资金144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0万元,省级资金455.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56万元。
2.资金支付情况:共支付资金1149.34万元。其中,工程款1017.7元(云南天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标段)136.6万元、云南杰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标段)173万元、云南驰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标段)186万元、云南百事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4标段)178万元、云南旭瑞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5标段)150.1万元、云南华硕建筑有限公司(6标段)194万元);农业科技推广措施48万元;工程监理费20.64万元;勘测设计费6万元;提取项目管理费43万元,其中支付2018年交通费7万元,工程招标费4.646万元,项目公示费3.834万元,可研及初步设计费6.395万元,2019年办公费0.8465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合计支付26.0215万元,剩余16.9785万元未支付;提取工程管护费14万元,用于支付以前年度类似工程损坏修复。
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2017年度彩云镇务龙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结算审核等程序,项目建设程序较为完善,工程建成后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存在工程量收方不规范、现场签证不准确、结算审核未履行职责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意见
审计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发现以下问题:
1.浆砌块石出地面高度与竣工图不相符,监理未履行职责。
11月19日对现场工程量进行抽测发现,浆砌块石实际出土高度与竣工图不相符,比如1标段1#田间道路(0+000~0+440)竣工图显示M7.5浆砌石出地面高度1米,实地测量0.53米,从提供资料看监理未履行职责。
2.部分项目结算内容与竣工图不相符,第三方审核未履行职责。
对工程结算书、竣工图进行查看,部分项目结算内容与竣工图不相符,比如:2标段1770米处支沟(0.5×0.8)1+770底板混凝土结算是C20,竣工图是C15;3标段3#田间道路(0+000.00-0+018.00)碎石垫层结算厚度是20cm,竣工图是10cm;5标段务龙排灌沟0+680-0+752,结算有毛石垫层,竣工图该桩号没有毛石垫层。
上述第1-2条做法违反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第二条“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的规定。
3.排灌沟土方开挖、回填、外运工程量严重失真,监理和第三方审核未履行职责。
初步设计图显示排灌沟9669米,极少量为新开挖,绝大部分为改建,但签证单中未扣除土方开挖原沟不需要开挖的工程量,造成土方开挖、回填、外运工程量严重失真,监理明知应该扣除而未扣除,监理未履行职责。
从第三方结算审核资料看,造价审核单位明知签证工程量与初步设计逻辑关系不符,未提出该问题造成工程造价不真实,未尽到第三方审核的职责。
4.第三方审核没有对表面工程量进行复核。
审计发现错车道浆砌石挡墙竣工图断面是梯形,实地抽查也是梯形,结算时没有按梯形断面计算,第三方审核没有复核该工程量,同时也未见第三方复核其他工程量的记录,未尽到第三审核应尽到的职责。
上述第3-4条做法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13)第八条第二款“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的规定。
5.应变更补充单价未补充,第三方审核没有履行职责。
查看投标文件和竣工图发现,每个标段都存在投标厚度与竣工图厚度不一致,比如,土夹石碾压回填投标厚度是30cm,竣工图是60cm、75cm、90cm、120cm;碎石垫层投标厚度是10cm,竣工图是20cm,这些项目应该重新调整补充单价,而实际结算直接用工程量乘以系数套用投标单价,造成多计工程造价,第三方审核未尽到造价复核的职责。
上述第5条做法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13)第九条第三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的规定。
根据国家审计署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责成师宗县财政局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清理该工程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并及时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格做好施工现场签证记录。隐蔽工程还应具备相应的图片和影像资料,确保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建设单位应督促第三方审核认真履职,严格对招投标文件、图纸、或其他技术文件、结算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签证单、补充协议等工程建设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
措施进行整改,将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