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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11-09 15:11  来源: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师宗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5702

尊敬的用人单位: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为预防企业劳动纠纷、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营造全社会依法参保的良好氛围,现就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和享有的权益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托底,300%封顶征收。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

享有的权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参保职工身故后其遗属可申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申报,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托底,300%封顶征收。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按行业类别分为8类,实行浮动费率缴费,一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2%,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9%,缴费由单位全额承担。

享有的权益:1.工伤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2.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3.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因工死亡的,可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托底,300%封顶征收。缴费比例为:单位0.7%,个人0.3%。

享有的权益:1.参保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上一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享受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费总额3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2.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12个月(含)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2024年标准为每月1863元。具体享受情况为:足额缴费时间分别满1、2、3、4、5、6年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2024年标准为每月1863 元。具体享受情况为:足额缴费时间分别满1、2、3、4、5、6年的,可对应领取2、4、7、10、13、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缴费时间每满1年,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医疗保险补贴;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给予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重复领取);5.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

三、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全部工伤事故赔偿责任。

部分工伤待遇支付标准

 

 伤残等级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

(上年度社平工资)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护理费     (上年度社平工资)

一级

27个月


90%

完全不能自理50%

二级

25个月


85%

大部分不能自理40%

 

三级

23个月


80%

部分不能自理30%

 

四级

21个月


75%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3个月



十级

7个月

2个月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2023年工亡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8138元);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202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036420元)。

用人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或工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相关咨询电话: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0874-5768705待遇0874-5768705 失业保险:0874-5752235

工伤保险:参保0874-5768705;待遇0874-5768705税务局征缴:0874-5751175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师宗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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