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3 11:54 来源:师宗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5529
2019年第3号:师宗县审计局关于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9年第3号(总第123号)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
审计结果公告 |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3号 (总第123号)
师宗县审计局 |
师宗县审计局关于师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涉企
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
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审计局对全县各单位的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降费、降成本重点任务进展和完成等情况,现将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涉及降费金额180元的问题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合计金额600元,但是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降低收费标准30%,降费18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8号)第一条“自本通知下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城市道路占用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的规定。
根据《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的规定。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师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清退多收取的费用,并在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问题整改情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多收取的180元清退至原单位。
二、关于违反规定收取已取消的城建档案咨询服务费8,880元的问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1月使用专用票据收取已取消的城建档案咨询服务费8,88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物价局公告》(2017年 第1号)文件“……云南省已经明确取消和放开的部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目录,第一款取消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第一项住建,第二条城建档案咨询服务收费……”的规定。
根据《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的规定,审计处理意见: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退多收取的费用,并在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问题整改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多收取的8880元清退至原单位。
三、关于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涉及降费金额30471.48元的问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合计金额101571.6元,但是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降低收费标准30%,降费30471.48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8号)第一条“自本通知下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30%”的规定。
根据《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的规定,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退多收取的费用,并在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问题整改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多收取的30471.48元清退至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