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16:28 来源:师宗县烟草专卖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472
现将《云南省师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 》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综合我县人口、经济发展状况,保持零售点设置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坚持合理布局管控,避免过度竞争,使卷烟零售户数量和盈利水平适中,保持市场主体规模相对稳定,增速合理。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
三、制定原则。
一是科学制定原则。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是在大量市场问卷调查,结合论证分析,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二是合理配置原则。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依靠行政手段加以调节,同时考虑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消费水平等因素,以规范配置市场资源。三是方便消费原则。针对人口流量较大区域,充分考虑方便消费因素,体现便民原则。
四、主要内容。
(一)划定最小单元网格和规划总数。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并划定最小单元网格。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是指最小单元网格内可设置零售点的数量。总量规划数是指罗平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之和。
(二)主体类型零售点设置的间距。经过深入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综合考虑各路段情况和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能力等因素,按照最小单元格区域位置划分为50米。
(三)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对国家明文给予政策扶持的优抚对象、社会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的给予关怀照顾,受所在单元网格规划数限制,零售点间距可放宽执行,同一特殊群体申请人在云南省内仅适用一次。
(四)尊重客观规律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和中小学新建、改扩建等客观原因造成持证人无法在原核定经营地址经营的,分申请时限和重新选址区域,核定放宽距离标准。
(五)定期评价与动态管理。每季度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最小单元网格规划数和总量规划数进行调整并公示后实施。
(六)实行排队轮候制度。对暂不符合本布局规划条件的申请人,实行排队轮候制度,轮候规则以明确的方式公开公示,轮候执行进行系统管理。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