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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师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14 16:28  来源:师宗县烟草专卖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472

现将《云南省师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试行) 》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综合我县人口、经济发展状况保持零售点设置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坚持合理布局管控避免过度竞争使卷烟零售户数量和盈利水平适中保持市场主体规模相对稳定增速合理。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

三、制定原则。

一是科学制定原则。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是在大量市场问卷调查,结合论证分析,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二是合理配置原则。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又要依靠行政手段加以调节,同时考虑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消费水平等因素,以规范配置市场资源。三是方便消费原则。针对人口流量较大区域,充分考虑方便消费因素,体现便民原则。

四、主要内容。

(一)划定最小单元网格和规划总数。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区域零售点规划数,并划定最小单元网格。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是指最小单元网格内可设置零售点的数量。总量规划数是指罗平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单元网格零售点规划数之和。

(二)主体类型零售点设置的间距。经过深入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综合考虑各路段情况和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消费能力等因素,按照最小单元格区域位置分为50米。

(三)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对国家明文给予政策扶持的优抚对象、社会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的给予关怀照顾,所在单元网格规划限制,零售点间距可放宽执行,同一特殊群体申请人在云南省内仅适用一次。

(四)尊重客观规律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和中小学新建、改扩建等客观原因造成持证人无法在原核定经营地址经营的,分申请时限和重新选址区域,核定放宽距离标准。

(五)定期评价与动态管理。每季度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最小单元网格规划数和总量规划数进行调整并公示后实施。

(六)实行排队轮候制度。对暂不符合本布局规划条件的申请人,实行排队轮候制度,轮候规则以明确的方式公开公示,轮候执行进行系统管理。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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