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要闻动态

师宗县审计局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03-22 14:27  来源:师宗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7462

2019年第1号: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

协作项目审计结果

 

 

2019年第1号(总第121号)

0三月二十二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1

(总第121号)

 

师宗县审计局

 

 

 

 

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12日至2019211日,对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进行了送达审计。师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师宗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告。

一、被审计单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项目立项批准情况。

该项目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安排请示的批复》(师政复〔20183号)立项建设,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如下:

五龙壮族乡花桂村委会,建设规模1623.18万元,其中,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600万元,整合资金1023.18万元。建设内容:种植柠檬1000亩;村内道路、进村道路硬化7条共38802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09;新建教学综合楼800平方米、新建活动室9个共1188平方米。

大同街道新安社区,建设规模917.5万元,其中,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400万元,整合资金468.4万元,群众自筹49.1万元。建设内容:新建养殖小区2000平方米,养殖生猪1000头;村内道路、进村道路硬化7条共57936.6平方米;安装垃圾箱40个、太阳能路灯238盏、新建公厕10个。  

项目实施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项目进行了变更。根据《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请求变更2017-2018年沪滇扶贫协作部分项目建设请示的批复》(师政复〔2018141号)进行变更批复,变更内容为:大同街道新安社区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因场地位于饮用水水源地批复困难故变更为蘑菇种植建设项目,新建公厕10个因村民不愿意建设,故变更为8个,剩余资金用于道路硬化。

(二)招投标执行情况。

1.五龙壮族乡花桂村委会沪滇扶贫协作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未兰村至新庄科、鸡街梁子至未兰村、花桂村至罗甸村道路硬化及太阳能路灯工程,于201843日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确定中标方。

产业发展项目:苗木种植、施肥、浇水及坡改梯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方,苗木及有机肥采购由建设单位自主询价最终确定供货商;其中,花桂片区热区水果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由师宗县水务局负责整项工程建设及结算,项目正在建设中,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只支付其中80万元的工程进度款。

2.大同街道新安社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2018515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并确定中标方。

(三)合同执行情况。

1.五龙壮族乡花桂村委会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分别与各中标方签订合同;路面硬化工程施工期间增加的部分分项工程签订了补充协议;热区水果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由师宗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局,于20181031日与云南驰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大同街道新安社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于2018525日与云南杰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从报审资料看,合同价执行了中标价,结算价执行了中标价和协议价。

(四)资金收支情况。

 1.五龙壮族乡花桂村委会沪滇扶贫协作项目。

截至审计日期,根据师宗县五龙壮族乡人民政府提供的财务数据反映: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600万元已划拨到位,已支出5925343.51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925343.51元,产业发展2000000.00,结余资金74656.49元。

2.大同街道新安社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

截至审计日期,根据师宗县大同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财务数据反映: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400万元已划拨到位,支出3548694.79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00元,产业发展548694.79元),未支付451305.21元。

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严格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变更批准等程序,整个项目建设程序实施较为完善。有效地发挥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扶贫效益,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出行,为当地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乡村环境的整治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产业发展为当地传统耕作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推动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但审计也发现,工程量收方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路面工程量收方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工程量收方不规范。

     2017年师宗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五龙及大同片区都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收方不规范,工程量未按照道路截面变化测量计算的情况。

上述做法违反了《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工程量计算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的规定,责成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整改。

(二)支付进度款资料不齐全。

五龙壮族乡花桂村委会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苗木种植、施肥、浇水项目,合同签订为总价合同,总价为878800.00元(数量1100亩),目前付款650000.00元,但没有工程量完成进度资料。

上述做法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0.3.1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同合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的规定责成项目建设单位付款时应附有相关的工程进度资料。

(三)成品垃圾箱结算价偏离市场价。

大同街道新安社区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成品垃圾箱结算单价为9900/个,审计组通过调查同类型的成品垃圾箱7600/个,价差为2300/个,按40个计算,成品垃圾箱超市场价合计92000元。

上述做法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附录A.2 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的规定

根据国家审计署等六部委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责成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整改。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师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指导工作。二是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规范收方,做好工程量收方记录,做到数据来源真实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自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并向社会公告。

 

我县召开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县妇联多形式开展“倾情礼赞新中国·巾帼奋进新时代”“三八”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