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8 11:07 来源:师宗县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7659
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弃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信息
一、项目名称: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弃物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杨工18608765586
邮箱:405183901 @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报告全文)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尹工15987105215
邮箱:260986198@qq.com
四、审批部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弃物项目(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师宗县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交正式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3月12日
曲靖天朗嘉华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