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30 11:03 来源: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浏览次数:9026
单位名称:师宗县文物管理所
成立时间: 2001年2月12日
单位地址:丹溪大道与文笔大道交叉口(师宗县文化中心)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874-5753972
业务范围:负责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进行保护及管理工作。专门从事文物的保护管理、调查研究、文物征集、陈列宣传、考古宣传、考古鉴定等专业工作。
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编制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向县政府提供文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并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3、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和水下文物的保护及考古调查研究工作。
4、负责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审核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
5、负责全县境内各古文化遗迹档案材料的编写、整理上报和存档工作。
6、负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7、负责全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
8、负责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9、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城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10、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