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6 15:11 来源:师宗县民政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4684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聚集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师宗县民政局拟在全县征集地名专家组建“师宗县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县范围内,在地名管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理论研究或工作实践,特别是参与地名信息资源收集、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等相关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编辑者,社会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热心地名文化研究或实践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社会公信度高,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获取相应领域专业技术职称,热心地名文化研究并从事地名领域相关工作的优先加入;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能保证一定的参与时间;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师宗县民政局的邀请,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政策的专家咨询,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未经师宗县民政局邀请或委托,入库专家不得以“师宗县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1.申请人填写《师宗县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2.申请人将《师宗县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上传或寄送至师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二)单位推荐。1.推荐单位征求被推荐人意见获得同意后,填写《师宗县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2.推荐单位将《师宗县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以及被推荐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上传或寄送至师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师宗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师宗县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师宗县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向专家收取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专家咨询费。
(四)师宗县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由县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7月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48253316@qq.com,也可邮寄至师宗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荣海新区荣景街10号)。
联系人及电话:蔡红梅,15969143398。
附件: 1.《师宗县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
2.《师宗县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
附件1:
师宗县地名专家个人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本人 照片) | |||||
身份 证号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学位 | 所学 专业 | 联系 电话 | ||||||
毕业 院校 | 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称) | |||||||
主要从事学科、 专业或行业 | ||||||||
工作简 历和主 要研究 成果 | ||||||||
本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师宗县地名专家单位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本人 照片) | |||||
身份 证号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学位 | 所学 专业 | 联系 电话 | ||||||
毕业 院校 | 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称) | |||||||
主要从事学科、 专业或行业 | ||||||||
工作简 历和主 要研究 成果 | ||||||||
单位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