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0 10:21 来源:大同街道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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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师宗县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师办发〔2023〕32号)精神,村(社区)账户与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要进行分设管理,结合大同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巩固大同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大同街道党组织领导下,理顺村(社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关系,明确村(社区)依法赋予的自治职能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职能。实现事务分离、账务分设、资产分管、规范核算的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机制,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基础,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增加成员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大同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职能分离、分账管理”工作,各村党组织是村(社区)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支持和保障村(社区)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二)坚持正确方向。严格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现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等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稳步推进。实行分账管理既要保障村(社区)开展村民自治和公共服务所需资金,又要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防止因分账管理导致村(社区)难以运转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受损。在遵循现有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提取公积公益金的方式保障运行,建立村(社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分账管理的新机制。
(四)坚持务求实效。积极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市场主体优势,开展“账务分设”工作,释放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发包租赁、投资入股等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成员持续增收。
三、主要内容
(一)事务分离。在大同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各村(社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理清各自职能,确保按照各自职责高效、有序、规范运转。村(社区)的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务职能,包括组织村民依法自治,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理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妥善调解民间纠纷,开展农村社区管理、优化乡村治理、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及管护等村民事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经营和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行使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创收经济收入与分配等职能。
(二)账务分设。村(社区)账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分开,原村级账户转为村(社区)账户,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账套名称为“XX村(社区)”,管理方式不变;大同街道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进行登记赋码,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套,账套名称为“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三)资产分管。
1、货币资金根据来源、用途和使用情况分别明确到村(社区)账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上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有关的项目资金划拨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难以确认的,暂缓划账管理,保留在村(社区)账户,待权属明晰后再行分割。通过成员(代表)会议决定合理测算村(社区)运转保障经费。
2、村级集体所有资产(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扶贫资产)原则上都应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其中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等经营性固定资产,以及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各类投资和品牌、商标等无形资产全部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办公服务场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可留在村(社区),由村(社区)统一使用和运行管护。若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后,要及时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村级办公设备、用品等留在村(社区)管理。
3、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森林、山岭、水面、荒地、滩涂、沟渠、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各类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4、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以及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全部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5、未到期、到期续签、新订立的经济合同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四)规范核算。设置的村(社区)账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统一委托大同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代理核算,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1、村(社区)账户。分为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和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其中: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上级财政部门)和其他收入。一是补助收入。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补助的资金(包括专项资金等)、财政拨付的运行经费、有关部门给予的工作经费等。二是其他收入。利息收入、集体经济组织划转给村(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收入以及捐赠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出以及其他支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的管理费用。用于大同街道党组织建设、民政福利、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综治维稳、环境保护、社区活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等公共福利支出的公益支出。用于其他人员、误工补贴的其他支出。
2、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分为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和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其中: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一是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租赁等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二是耕地、林地、园地、水面等资源对外发包收到的承包金和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取得的发包及上交收入。三是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投资收益。四是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补助收入。五是村集体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款。六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各类福利支出和帮扶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提供劳务以及资产、资源租赁等而发生的经营支出,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等。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管理、服务支出的管理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农业生产服务和农业补贴等涉农的农业发展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划转给村(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以及其他支出。成员分红支出。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大同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好所属各村(社区)稳步开展账务分设工作。一是大同街道成立村集体“三资”管理统筹协调组以及业务指导组;二是落实好“三资”管理办公室会计、出纳、稽核、管理员岗位人员;三是确定报账员。由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以及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合作社通过合法程序推荐报账员,报大同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大同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四是成立街道工作组。村级成立由村“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参加的资产清查和分账管理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三资”清查核实和分账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办公设施。一是大同街道成立“师宗县大同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村(社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资金代管、会计代理记账;二是落实独立办公场所及档案室,配置专用的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设施;三是按相关要求刻制牌匾(规格:宽35cm×高200cm)、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等。
(三)组建大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通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推选出代表召开会议通过,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并推选出理事长、监事长,理事长成为总社法人代表,名称为“师宗县大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把街道辖区内的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合作社财务纳入总社账户管理,整合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
(四)开设银行账户及设置账套。大同街道“三资”管理办公室开设专户用于村(社区)、组(居)民小组村民事务财务使用,村(社区)必须全部建立会计账套,村(居)民小组有经济收支的建立财务账套,没有经济收支的暂不建立;大同街道开设专户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功能财务使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原已开设账户的,必须注销),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和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建立会计账套。
(五)资产清查。村(社区)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和组(居)民小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工作清查核实。接到移交的所有资金、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要按照来源用途明细到具体项目,确认清楚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移交,界定不清楚的只做登记,暂不移交。
1、资金清理。清理村(社区)组(居)在会计核算中心代管的资金,其他应纳未纳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资金及账务也要清理入账。
2、资产清查。村(社区)工作组在大同街道业务组的指导下,以2022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年度资产清查为基础,结合2023年实际发生的,逐一对集体各类资产详细梳理核实,摸清底数、登记台账。在核实资产价值,除扶贫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原则上按年度清查时的价值核定入账,如资产损毁、报废、债权债务形成的呆账坏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核销。在清查扶贫资产时,一是确认资产权属。2022年度扶贫资产匹配时,只匹配到村(社区),未匹配到组(居),清查时按年度清查明细表逐一核实,做到不重不漏。资产分配时能明确到组(居)的资产确认到组(居)据实登记入账,不能确认到组(居)的或者权属不清的暂时留在村(社区)据实登记入账,要详细备注说明情况;二是扶贫资产价值核实。村(社区)与街道扶贫部门逐一核实扶贫资产的原值、净值,以及部分扶贫资产已损毁、报废、资产不存在等情况,据实专项登记台账,专项公示,签字确认,并据实入账。报废、资产不存在等情况只登记不入账;三是系统匹配时卫生室匹配为经营性资产的现转为非经营性资产;四是林木资产系统匹配为牲畜资产现转为林木资产。
3、资源清查。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森林、山岭、水面、荒地、滩涂、沟渠、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各类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台账。
4、债权债务清查。清查债权债务时,逐一对当事人、用途、经办人、审批人、时间期限等进行详细核实,登记台账,取得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并制定还款计划。
5、合同清查。工程项目、承包租赁、出让等经济合同逐一清理,登记造册。
(六)资产移交,账务分设。一是村(社区)组(居)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划分后,必须逐项明细张榜公示,并收集村民意见逐一落实、公示,公示期7天,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做到不重不漏,价值准确,债权债务清楚;二是对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村(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分别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大同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根据村集体清查移交结果,做好账务处理、台账登记等工作。按照市级统一建立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软件系统,分别设置独立的会计核算账套;四是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运行新建立的会计账套进行核算。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大同街道办事处是各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属村(社区)账务分设工作,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地落细。各乡(镇、街道)统筹协调组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联络、会议组织、宣传培训、方案和成果起草、资料上报等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严格按程序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加强检查指导。
(二)完善经费保障。街道一级要加大对村(社区)基本运转经费的保障力度,村级办公经费、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村(社区)的公益支出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取的公积公益金可用于村集体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委员会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同意后解决。
(三)加强制度保障。建立预算管理制度,优化收支审批程序,规范各项支出;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明确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逐步建立风险可控的内部控制事务管理机制;建立凡涉及集体资产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的民主管理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学建立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统筹长远和增加分红,逐步增加集体积累,发展经营性项目,增强造血功能根据效益决定分配原则,逐步增加股民的分红收益;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与绩效管理挂钩。鼓励创新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落实监督保障。落实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履行好财务管理监督职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三资”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及时解决分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村级兴办的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由村级投资控股的相关企业等经济实体开展经济活动,要接受大同街道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大同街道涉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