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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高良乡委员会 高良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良乡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09:19  来源:高良乡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441


各村党总支、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各村委会、中心办(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根据《曲靖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曲办通202396师办通2023114号文件精神,结合高良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各方参与、整合资源、精准施策、协调发展、夯实基层”的原则,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统领,以关爱服务老年人为重点,以提升基层党组织领导力、组织力、服务力为保障,全面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促进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统筹发展。到2026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关爱服务提质增效,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留守老年人为对象,实施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中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属地责任,发挥群团组织、老年人组织、村民互助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全面形成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20243月底前,全面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情况底数,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202412月底前,各村委会、直各部门工作力量有效整合,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各项基本权益有效落实,亲情陪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呈下降趋势。

202512月底前,基层党组织服务农村留守老年人领导力、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关爱服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党群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亲情陪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持续减少。

202612月底前,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措施全面、高效、精准落实,基础工作更加坚实,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形成亲情陪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防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等长效机制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三)服务对象

高良辖区内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上一年度属于留守老人的,春节后其子女暂时未外出的也属于留守老人;上一年度不属于留守老人的,其子女春节后准备外出的,待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方可认定为留守老人。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建立乡级工作机制

成立由乡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委会、直有关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良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乡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研究工作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健全政策体系,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按季调度,每年至少1次研究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二)建立村委会工作机制

各村委会要及时成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问题发现、问题处置以及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各村小组建立完善“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留守老年人情况开展1次全面排查,每月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1次走访,掌握留守老年人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情况,并向村委会报告。

(三)建立包保帮扶工作机制

1.实行乡领导包保村委会机制。乡级领导实行常态化包保11个村委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2.建立单位挂包帮扶机制。各直单位按现接续乡村振兴挂联村委会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相关工作。各村委会党总支统筹网格员、驻村队员、民政协理员、老协会会长等人员落实对辖区所有留守老年人的“人盯人”“结对帮扶”工作。

(四)建立“红、黄、绿”三色分级管理机制

建立风险等级评估机制,综合分析研判留守老年人的自身情况、被照护情况、照顾者情况、家庭情况,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根据高风险人员〔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失能(失智)、患有重大疾病、被虐待或遗弃、被暴力侵害等危及生命安全的〕、低风险人员(高龄、家庭经济困难、身患残疾、智力障碍、日常照护不到位)、一般人员三类情况,按照红、黄、绿的顺序分别赋管理,实施分色存档、分类管理。评估为红色的应重点关注,每个月至少随访2次,留守老年人需求提供支持;黄色的需密切关注,每个月至少随访1次;绿色的每季度随访1次。一旦定级并启动保护措施,要持续不低于三个月的关爱服务三个月后再次评估,根据风险等级程度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精准摸排行动

1.精准摸排建档。开展“摸底数、访需求”行动,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以村(居)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乡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行业部门全面参与,采取“自下而上”摸底排查和“自上而下”比对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留守老年人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摸底排查,如实填写《高良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全面排查摸清农村留守老人底数,详细掌握农村留守老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存在困难等基本信息并建立台账。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走访记录、工作日志、关爱服务记录、发现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内容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结对帮扶”原则建档立卡。建立信息库、村级建立管理台账、村小组建立“一档一卡”。群服务中心加强督促指导,每年至少抽查1次,做到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2.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乡村组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需求信息等内容定期核实更新,建立需求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底子清、信息准、情况明,按照“一月一访”常态化开展定期走访,“一季度一更新”进行动态信息管理。每半年开展1次数据比对核实,重点针对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高龄、失能(失智)、家庭经济困难、患有重大疾病、身患残疾、智力障碍、日常照护不到位等八类重点对象进行数据比对,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员、民政协理员及结对帮扶人员每月上门走访服务1次,如实填写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卡”,实施“打卡”管理。

(二)实施赡养覆盖行动

1.落实赡养责任。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村委会要教育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留守老年人,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村委会要督促家族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避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均外出务工的应向村委会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紧急时刻能联系得上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赡养义务人可与亲属或其他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相关情况向村委会报备。确保农村留守老年人100%签订《留守老年人委托照顾协议书》。村委会要定期开展探视走访,了解赡养情况。

2.强化赡养监督。村委会要对留守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开展监督,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各村委会应把赡养老年人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村规民约对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其履行;发现不履行赡养义务、虐待老年人或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要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赡养义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全方位关爱行动

1.强化健康保障。卫生院要加强老年人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良好生活习惯、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规范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健康体检1次,并根据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类管理。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肺结核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月随访1次;大病患者转上级医院诊疗,所有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就诊;其余留守老年人每季度随访诊疗1次。每季度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教育咨询、认知和情感健康、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次。

2.强化精神慰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教老年人用手机”行动,提高农村留守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要引导家庭成员加强与农村留守老年人亲情沟通,通过“亲情连线”和“远程视频”帮助留守老年人与外出务工亲人实现“云团圆”。每月至少组织1次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情绪疏解、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增强农村留守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3.丰富文化娱乐。完善老年人活动场所设施,定期更新农家书屋图书。村组干部、农村老年协会、基层文艺工作者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艺术培训,满足老年人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暖心、更满意”的文化生活。结合重阳节等节日节点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展示老年人积极乐观、昂扬向上、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

4.强化救助保障。党群服务中心每半年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保障情况进行1次评估,对生活困难的纳入社会救助,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保障标准;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村委会要动员子女或其他法定赡养人为农村留守老年人缴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给予医疗救助。教育引导村民发现农村留守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严重精神疾患、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要及时向老年人户籍(常住地)所在村委会反映,所在村委会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实施关爱救助。

5.强化兜底照护。根据《师宗县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中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农村留守老年人,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对生活完全自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村委会提供日间照料;对独居、高龄、重病、重残、失能(失智)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特困供养对象积极动员入住养老机构,对失能(失智)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对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独居、空巢、高龄、重病、重残、失能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村委会要安排专人每周巡访探视1次,协助农村留守老年人与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进行亲情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强化风险防范。动员鼓励有条件的家庭为留守老年人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行多人联网监控,实时关注老年人精神状态、生活状态,做到危险早发现、早处理。开展安全知识进村委会活动,重点加强防跌倒、防火防溺、防自然灾害、防电信和养老诈骗等宣传,提高农村留守老年人自我服务意识和安全防护、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建立领导包保化解工作机制,结合警情、案情、情、访情,每半年开展1次合法权益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农村留守老年人矛盾纠纷,防止因矛盾纠纷激化导致侵害农村留守老年人案件发生。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站,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做好重大案件的“一案双查”,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1次工作情况。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和思想引领,防范非法宗教留守老人和养老机构渗透蔓延。宣传部门要加强涉老年人社会舆论、网络舆论监管和信息防范处置工作,避免炒作发酵出现负面影响。

(四)实施固本强基行动

1.强化源头帮扶。积极挖掘和充分利用当地就业市场,鼓励支持本地各类企业积极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家庭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消化本地富余劳动力资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创新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送服务,实现用工岗位信息服务全覆盖。持续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实施创业孵化、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四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模式,为留守老年人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用创业促进就业。加大对技能培训的投入,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岗位技能、职业技能、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就近就地就业稳定程度。大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提高返乡创业政策知晓度,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2.完善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牢固树立重基层强基础基本的鲜明导向,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立以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为主体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队伍,充分整合群团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基层老年协会、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关爱服务力量,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关心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组织体系,不断提高工作覆盖质量。各村委会要建立“信息畅通、流程清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响应、处置有效”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阵地建设。统筹推动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阵地资源。到2025年实现全乡区域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5%,村委会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4.强化运营管理。加强现运营养老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对机构运营实施全过程监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向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向社会开放,拓展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为周边留守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惠及辖区全体留守老年人。鼓励企事业单位、民办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拓展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照料、健康咨询、文化娱乐、事项代办等个性化、多元化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链接资源、社会参与”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委会开办老年幸福食堂。大力排查整治“无服务、无活动、无群众”等脱离群众问题,强化“人气指数”考核。

5.广泛动员参与。团委牵头建立“结对+接力”服务机制,搭建共建共享的服务平台,组建多元一体的服务队伍,构建“县--村”三级团组织一贯到底的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生活服务、亲情陪伴、心理疏导等内容,持续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或项目。动员各群团组织结合职能职责,对村委会驻地、易地搬迁点,常态化组织多种形式的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活动,让农村留守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各村委会老年协会,要消除隔离障碍,要结合传统节假日,引导群众和鼓励动员有知识有文化返乡人员、机关单位人员、乡贤”等志愿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活动。群服务中心牵头完善社会工作配套政策及激励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社会工作专题培训,鼓励基层干部、网格员、社会组织人员通过考试转化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老年人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奠定基础。鼓励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孵化培育专业为老服务社工机构、运营村委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提升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护、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红十字会牵头设立社会公益救助基金,积极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会、乡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调度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专题研究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细化年度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人员。

(二)加强部门联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各村委会、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合力。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成效明显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新格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所要把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专业社工机构、培育扶持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完善阵地资源等方法,解决基层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服务不专业、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群服务中心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养老服务资金,县级福利彩票资金按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养老关爱服务支出,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村集体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老年人关爱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农村孝老敬老、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引导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要注重挖掘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每年以“关爱帮扶留守老年人”为主题,开展一次“孝老敬亲家庭”“优秀孝老个人”“先进工作者”“最美志愿者(志愿组织)”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考评效。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纪委、党政办要把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考核,以严格的督查考评问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高良乡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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