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8 10:52 来源:龙庆乡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336
龙庆乡世居汉、彝、壮、苗、回等民族,是典型的边远少数民族乡,受地区经济发展滞后、民族人口比重大、居住分散、民族语言不通等条件制约,居民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早婚早育的习惯在彝族群众中比较普遍。立足少数民族婚恋习俗,龙庆乡多措并举精准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以民族节庆等活动为载体,以彝汉双语形式向妇女、青少年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巧用“双语”普法。挑选精通彝族语言的工作人员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双语普法,以“彝族话语+本地方言”的形式,以向彝族妇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为主线,说明法定婚龄的科学依据及其重要意义,告知早婚早育的危害,彝族妇女人人熟知“阿麦如,亩载库嘛格喔戳把麻滴(女性不满二十周岁不得结婚)”的法律规定。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提倡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防止未成年人因早婚早育而失学辍学,告知妇女儿童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寓教于乐说法。以三八妇女节活动为载体,开展以“情系巾帼 法在身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婚姻家庭、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薄弱环节和空白盲点开展普法宣讲。重点向彝族妇女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将普法宣传活动穿插在歌舞表演节目中,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寓教于乐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广大妇女同胞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倡新型婚育观,鼓励广大群众优生优育,形成文明婚育新风尚。
调解中讲法律。乡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人民调解开展失学辍学、早婚早育突出问题整治宣传,特别是在调解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等纠纷中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普法从“小”着手。依托法治副校长及普法工作者深入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围绕“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主题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向广大青少年及其父母宣传孩子早婚早育的危害,进一步提升家长、青少年对婚姻新风的知晓率。同时,切实帮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解决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问题,引导儿童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康观,坚决杜绝校园早恋引发早婚早育行为。
(龙庆乡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