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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师宗县欧阳种养殖农场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5-14 10:54  来源:​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3960

根据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师宗县欧阳种养殖农场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经自然资源局审核确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515日(星期下午3:00在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记录员

   人: 王洪胜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案件陈述人: 王红斌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队员

             侍祖林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队员

听证记录员: 罗文云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赵志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听证参加人

(一)特邀参加人员(代表):鲜焰、杨红林(县农业农村局)、柏保国(县林草局)、李加五、李生(山龙村委会)、周光跃、李永祥、李逸、冯海龙、李宏波、张丽花、陈曦

(二)人大代表:李加

政协委员:秦保贵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座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

(五)不得从事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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