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4 10:54 来源: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6087
根据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师宗县欧阳种养殖农场作出行政处罚一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经自然资源局审核确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记录员
主 持 人: 王洪胜 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案件陈述人: 王红斌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队员
侍祖林 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队员
听证记录员: 罗文云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赵志薇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三、听证参加人
(一)特邀参加人员(代表):张鲜焰、杨红林(县农业农村局)、柏保国(县林草局)、李加五、李柒生(山龙村委会)、周光跃、李永祥、李逸、冯海龙、李宏波、张丽花、陈曦
(二)人大代表:李加五
(三)政协委员:秦保贵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座。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手机等通信设备必须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
(五)不得从事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