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8 16:18 来源: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178
为贯彻《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纲要》,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加强珠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促进珠江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珠江流域2024年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好我市珠江流域2024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师宗县境内南盘江干流、支流所属江段。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五洛河鱼类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渔。
三、禁渔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其他要求
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凡违反者,由师宗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有执法权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和禁渔期使用电、毒、炸鱼等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如下:0874-5752320
师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