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8 15:56 来源:师宗县能源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2845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工作统筹。制定印发并落实《全县能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家基本法和行业部门法律法规、与行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个方面重点任务。紧盯能源系统领导干部、能源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能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源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4个重点普法群体,深入推进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带动能源行业法治建设,为全县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县能源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防治水细则》等,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普法宣传13次,普法教育宣传(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4次),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图书,以考促学、以学促进、以进促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并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监管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宣传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开展全县煤炭系统从业人员强化培训。今年以来,县能源局切实加大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具体要求,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印发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炭行业监管干部和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通知》,按照“分级培训、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工作目标、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工作要求,对行业监管干部和煤矿各类从业人员实行分类分级培训教育。县能源局先后举办了煤炭行业监管干部和煤矿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共4期培训班,对全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全覆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警示教育、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等,切实发挥培训示范带动作用,助推全县煤炭系统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稳步提升。
4.全县煤炭行业全方位、多渠道、无死角加强对《师宗县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试行)》的宣传。一是强化正面引导。今年以来,对全县煤炭行业监管干部、各煤矿实际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五职矿长”“六职技术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培训过程中专题对《师宗县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试行)》进行了政策解读,引导煤矿安全生产关键人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二是全面发动群众参与。县能源局统一印制500余份“师宗县煤矿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并在全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所在乡(镇、街道)、煤矿企业井口等醒目位置进行粘贴进行宣传,形成依法安全生产、安全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三是全面推行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师宗县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等信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员工人人查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极大地保证矿井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监督”的氛围日渐浓厚。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加强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局的领导。一是在本轮机构改革中,设置了政策法规室,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师宗县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案》。三是局党组坚持把依法治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按年度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告述法情况,确保依法治局高位推动、协调推动、全面推动。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调整并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类别和依据。梳理、调整、依法公开并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二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紧扣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县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优化政务服务。目前县能源局承办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事项。严格按照“五级十二同”要素更新完善服务信息,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办理时限、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比例严格按要求执行。严禁体外循环和隐性违规审批,杜绝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积极推行“省内通办”,实行办件结果免费寄递。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不断提升主动评价率和好评率。
3.坚持依法决策。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积极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会议讨论和决定,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年度聘用公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矛盾化解中的法律咨询与法律把关作用,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及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师宗县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提升全县煤矿办矿能力的通知》等15项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严防“越权文件”“违法文件”,严防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4.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新申领执法证和执法证到期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目前全行业共有87人取得执法资格,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组织参考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进行了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广运用“全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罚款5万元以上等案件情况复杂的案件)未经法制审核和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执法检查组不得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积极预防和杜绝执法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实施。四是做到“四个结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主观和客观相结合、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力度和温度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区别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进行执法,既发现问题又帮助企业开具“药方”,寓服务于执法监管过程中。2023年以来,对煤矿执法检查116次,行政处罚18矿次,处罚人民币124.1万元;对停产停建煤矿巡查26矿次。
(四)积极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县能源局下设县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职做好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救护队伍标准化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为工作目标,以“队伍建设、预案建设、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示范矿井建设”五项工作为重点,以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岗位练兵和应急管理检查为抓手,着力推进专兼职救护队伍建设标准化,预案修编、评估、备案、演练规范化,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统筹做好煤矿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修编《师宗县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师宗县煤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督促煤矿做好常态化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演练工作。经省级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师宗县矿山救护队达三级队资质,队伍实战能力明显增强。严格落实矿山救护队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制度,加强值班调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全县煤炭产业开展新一轮整治重组,全县参与整治重组后保留煤矿7个。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将社会维稳工作与整治重组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切实做好全县煤矿整治重组期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稳定工作。全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行业整治的安排部署上来,针对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种矛盾叠加,社会风险较大,维护行业稳定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采取“一矿一方案”“一矿一摸排”“一矿一评估”“一矿一专班”的“四措并举”,将维稳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全县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安全稳定的行业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全面、不系统、不够深入;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
二是个别干部职工没有真正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还比较薄弱,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是在重大决策制定方面,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界定不清,部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不足、风险评估不充分。
四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依据学习不够。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还有发生。
五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吸引力、感召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三会一课”,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助推全县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严格落实规划。立足行业实际,严格落实《法治师宗建设规划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有序推动各项规划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稳预期的保障作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
以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面落实普法、执法、守法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理实践,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增强各级宣传主动性,加大法治建设成效、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效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师宗县能源局 师宗县煤炭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