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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艾滋病的合力

发布时间:2012-12-03 16:38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9193

 

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艾滋病的合力
温家宝

    今年12月1日是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我国确定的副题是:全民参与,全力投入,全面预防。主题反映了人类应战艾滋病的决心、信心;副题准确体现了我国应战艾滋病的政策、策略和要求。我担任总理十年来,每年都参加艾滋病防治活动,多次到一些地方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看望艾滋病患者和家庭,还邀请患儿和孤儿来中南海做客。每当看到失去父母的孤儿、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和贫困的病人家庭,我都切实感受到艾滋病给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危害,感到政府的责任重大;看到经过治疗正在康复的患者,当年的孩子已长大成人,我十分欣慰;看到为防治艾滋病作出贡献的专家、医务人员和志愿者,一直在默默坚守、不懈努力,我十分钦佩;也有一些当年见过的感染者和患者已经不在人世,想起他们,总觉得我们的工作还应做得更细些、更好些。

    一、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大家不会忘记,2003年,我们国家经历了“非典”的严峻考验。但是很多人也许不清楚,当时我们还面临艾滋病的严重挑战。部分地区感染者集中发病和死亡,引起社会恐慌;而我们对全国艾滋病疫情的底数还不清楚,缺乏有效的防控手段,缺少专业人才,政策和工作机制不健全,形势十分严峻。当时联合国有一份关于中国艾滋病发展的评估报告,说我国就像一艘“泰坦尼克号”,正在驶向艾滋病的“冰山”。国际社会认为,我国和印尼、俄罗斯等国将成为继非洲之后第二轮遭受艾滋病严重冲击的国家。

    面对这样一个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经过艰苦努力,我国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遏制了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病死率显著下降,有效控制了疫情向一般人群蔓延扩散,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约占全球1/50,全国总人口艾滋病感染粗率为0.58‰,仍然属于低流行水平国家,并没有出现一些国际组织和媒体预测的那种情况。在我们这样一个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大量流动时期的发展中大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只有我们这些经历过的人,特别是在防治一线工作的专家、医务工作者和各级干部,才真正理解其中的艰辛。

    十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许多方面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政策和制度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了艾滋病患者救治和生活保障体系。从2003年开始,我们提出并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包括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免费预防母婴传播、免费上学和开展生活救助等。十年来免费接受抗艾滋病病毒治疗的病人累计达19.7万人,接受治疗的患者病死率从2004年的10.3%下降到2011年的3.8%。我们还通过发放补助、开展医疗救助、对特定病种免费等措施,为患者提供帮助,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患者纳入低保范围,对经济困难的患者及家庭和孤儿孤老予以妥善照顾。为艾滋病致孤儿童上学制定了“四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免教辅材料费、补助寄宿生活费,为他们接受义务教育以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2004年国务院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办事机构,31个省区市和绝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十年来各级财政艾滋病防治经费逐年增加。中央财政防治专项经费由2002年的1.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3.9亿元,十年累计投入120多亿元。切实保证了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宣传教育、干预服务、关怀救助等方面,支持和协助政府开展活动。众多志愿者以自己的爱心,参与艾滋病防治,为患者和感染者提供帮助,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的预防控制体系。我们从加强监测检测、宣传教育、综合干预、血液安全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形成了综合治理的防控格局。建立了全国性监测网络,形成了网络直报信息、哨点监测和专题流行病学调查等相结合的综合监测系统。全国已建立14305个艾滋病筛查检测实验室,9069家咨询检测门诊,县一级已基本具备检测能力。通过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农村和城市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超过75%和84%。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干预,2011年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累计治疗吸毒人员38万人。在血液安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措施,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得到有效控制。在全国1156个县(市、区)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免费接受服务的孕产妇累计达2600万人,母婴传播率由采取干预措施前的34.8%下降到7.4%以下。

    四是建立了防治艾滋病的科研体系。十年前我国防治艾滋病的科研工作几乎还是空白,经过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懈努力,目前已形成了我们自己的防治艾滋病科研体系,成长起来一批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通过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重大专项,重点开展新型艾滋病病毒诊断试剂、生物预防技术和产品、抗病毒药物、临床治疗和免疫重建、疫苗、新型病毒监测和预警系统筹研究。目前,第4代艾滋病诊断试剂和全自动高通量核酸血筛检测设备已经研制成功,艾滋病初筛检测试剂和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抗病毒治疗6种一线药品中,有5种已经实现国产化。以国产药物为主的新型联合治疗方案提高了治疗效果,减轻了药物的副作用。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取得积极成果。

    五是建立健全了防治艾滋病的法规政策体系。2004年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把艾滋病防治列入重点。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近十年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2个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了3个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形成较为完善的艾滋病防治法制和政策体系。

    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成效,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认可,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认为,中国适合本国国情的艾滋病防控模式可为世界各国提供借鉴。回顾这些年的工作,我们感到,只要政府责任到位、政策对头、措施有力,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科学防治,就一定能够战胜艾滋病这一人类的顽敌。

    二、准确认识当前艾滋病防治形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仍然严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防治工作面临新挑战。一是部分地区和人群疫情依然严重。一些重点省份的局部地区人群感染率超过1%,达到了国际公认的艾滋病高流行标准。还有部分地区未开展预防母婴传播项目。二是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病人明显增多,死亡人数增加。病毒治疗耐药性增强,加大了治疗的压力和难度。三是传播途径出现新变化。过去主要是血液传播,现在性行为传播已占80%以上,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特别是男性同性性行为传播快速上升,在一些城市占报告人数的70%以上。性行为传播更加隐蔽,防治难度更大。四是防治工作仍不平衡。一些地区和部门对防治工作不够重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轻度流行地区出现麻痹松懈现象,放松预防干预。一些地方对感染者、患者和受影响人群的关怀救助政策落实得不够好,社会歧视还比较普遍。同时,现有的防治技术、手段和能力尚不能满足需求,防控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人民、对民族、对国家的高度责任感,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的目标是:减少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消除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最终实现零新发感染、零死亡和零歧视。为此要做长期艰苦的努力,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去年“世界艾滋病日”我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时,针对大家关心、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了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十三条意见。一年来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大部分已经落实。今年初,国务院制定并公布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国防治艾滋病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好我国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疫情,减少新发感染,最终实现“零新发感染”的目标。要继续深入开展普及防控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让人民群众更清楚地了解艾滋病、知道怎么预防艾滋病,了解艾滋病可防可控可治,这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治本之策。要针对现阶段艾滋病疫情和传播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科学教育,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有效管理,加强对高危行为的有效干预。疫情监测和干预措施要尽快有效覆盖所有高危、重点人群和高危、重点场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检测。开展安全性行为教育活动,加强生殖健康服务。依法打击贩毒吸毒活动,降低毒品危害,依法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加强母婴保健,严防母婴传播。尽快在全国全面开展预防母婴传播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生儿感染。加强医源性传播预防和血液安全管理,“十二五”期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要覆盖全国。

    第二,提高救治水平,降低病死率,最终实现“零死亡”的目标。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基数仍然很大。要通过加强和扩大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感染者和患者。现在许多感染者陆续发病,需要治疗的患者增多,我们要保证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医疗机构不得歧视患者,不得拒绝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艾滋病治疗和护理水平。加强定点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提高综合诊疗康复服务能力,提高艾滋病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规范性。

    第三,消除歧视,帮助感染者和患者改善生活质量。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艾滋病,正确对待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关爱他们,尊重他们,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帮助他们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尊重和保护感染者和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继续落实好“四免一关怀”政策,在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切实的帮助。要把必需的药品和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给予医疗救助,确保他们看得起病、买得起药,显著减轻他们的就医负担。完善并落实对因病造成困难家庭的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救助和学费减免政策,保障这些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感染者和患者就业扶持力度,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他们要一视同仁,全社会要共同帮助他们增强自信、通过劳动创造幸福生活。

    第四,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科学防治水平。有效防治艾滋病,必须紧紧依靠科学技术,依靠科技创新和突破。我们已经把传染病防治和新药创制列入“十二五”规划,要重点研究开发更加有效、副作用更低的药物,降低对患者的损害,更加有效地控制耐药性;争取在艾滋病疫苗、诊断试剂、监测技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为社会、为感染者和患者提供更加有效、廉价、便捷的预防措施、药物和治疗技术,降低预防和治疗成本。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开展防治信息和科技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的防治水平,并力所能及地向艾滋病危害严重的国家提供技术和药物援助。

    第五,进一步完善防治工作机制,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把防治艾滋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疫情严重地区要严格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保证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要根据职能,承担相应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和各级政府都要保障防治经费投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经济困难地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重点支持。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治艾滋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引导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企业、公众人物和志愿者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控艾滋病的合力和环境,努力实现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温家宝总理11月30日在艾滋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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