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7 17:35 来源:师宗县龙庆乡 浏览次数:3909
8月26日,龙庆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并展开学习讨论。
“三个规定”:即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先后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龙庆乡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领学《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查收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内容。
会议认为:“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审判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强化自律意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禁干预或插手司法活动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内容。(作者:李盈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