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8 20: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732
2月27日,高良乡司法所组织辖区内28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打扫集镇街面卫生。
公益劳动结束后,高良乡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对不按时参加思想教育学习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书面警告,强调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接受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强制性。
要求所有社区矫正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服从日常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汇报思想,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参加公益劳动等,要珍惜在外服刑的良好环境,远离违法犯罪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塑造新的人生。并强调各服刑人员在平时的生活中要遵守交通安全,严禁违法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