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7 20:4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359
近日,葵山镇将省纪委、省监察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件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行为,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引导全镇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气。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做到全员知晓。为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精神,葵山镇召开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会,班子成员、村三委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干部、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文件精神,对操办范围、收受礼金礼品、报告要求、举报渠道、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明确纪律要求,强化领导责任。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从简、节约、自律,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执行纪律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严格要求家属,严格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制止。
三是规范报告程序,落实承诺制度。明确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当履行报告程序,坚持“一事一报”原则,报告以书面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宴请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宴请对象、廉政承诺等进行报告备案,由党员干部本人签名并作出相关承诺,并建立工作台账。将备案作为廉政考察、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明确各部门是落实文件要求的责任主体,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能履行职责、不严格审核监督,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当事人,确保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和违规操办行为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