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8-28 11:20 来源:县政法委 浏览次数:7722
五龙乡高度重视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建设,结合实际,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三室”建设。
一是坚持“四个到位”。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室”建设,多次召开“三室”建设专题会议,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并抽调人员、划拨资金,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组织到位。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三室”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责任到位。在“三室”建设中,结合各单位实际,统分结合,明确责任,由乡综治中心负责村综治室建设及“三室”建设的协调督促,派出所主要负责警务室的建设,司法所主要负责调解室的建设,工作上相互配合,整体推进。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村民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基层干部群众了解基层“三室”建设工作及“三室”的作用。
二是实行“四个统一”。统一建设标准。按照“三室”建设的要求,提出了一套统一的建设标准:每个室单独设立一个办公室,根据职能的分工,统一配备办公设施,统一制作警务公开栏、工作制度等版面;统一台账资料。结合治保调解主任的季度考核,统一制作了考核台账,印制了10类基础台账,统一配备档案盒;统一职能定位。“三室”建好后,为了确保“三室”真正发挥作用,综治室日常工作由治保调解主任和调解委员负责,主要做好值班、处理信访及组织巡逻等工作。警务室由派出所派出驻村民警进驻,负责接警处警工作,针对派出所民警较少的实际,警务室日常工作由治保调解主任负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由派出所民警驻村办公。统一管理考核。各村委会“三室”的运行情况,由乡“三室”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进行管理考核。
三是完善“四项制度”。完善民警驻警务室工作制度。规定警务室民警岗位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民警有充裕的时间深入群众、熟悉社情民意、开展服务工作;建立考核制度。以辖区内的平安创建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情报信息有效率和群众满意率等为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与年底评先和补贴兑现等挂钩;建立监督制度。乡综治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驻村民警及村委会治保调解主任汇报本月工作情况,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加大对驻村民警及治保调解主任的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发案率升高、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对驻村民警和治保调解主任进行责任追究,对不称职人员予以调整。
四是提升“四种能力”。提升情报信息工作能力。每个村委会聘请了一名信息员,每月进行一次信息综合分析,对能及时提供好的信息的信息员给予奖励;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综治室人员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警务室人员认真做好接处警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调解室及时排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提升了基层综治人员综合能力。经常组织村委会治保调解主任和驻村民警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提升了基层治保调解主任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