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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 10:03  来源: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796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利变化情况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师宗县丹溪大道能源大楼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4-575119

附件:师宗县集体土地所有权.xls



师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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