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4 16:52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9845
师宗县笔架山森林步道建设项目需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及《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单位:师宗县人民政府丹凤街道办事处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师宗县笔架山森林步道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项目性质:新建
四、拟使用林地性质: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
五、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森林步道
六、拟使用林地地点: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海宴社区笔架山村小组境内。
七、拟使用林地的范围、步道长度、宽度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北京森旺林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师宗县笔架山森林步道建设项目使用资源调查报告》现状图为准;拟新建森林步道长1155米,路面宽1.8米;拟使用林地面积0.237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面积0.1546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083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项目拟采伐活立木蓄积16.0立方米;拟采伐树种为华山松、其他阔叶,起源为人工、天然。
九、拟使用林地权属: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权属均为集体,具体为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海宴社区笔架山村小组管理使用。
十、拟使用林地情况:师宗县丹凤街道办事处海宴社区笔架山村小组“一事一议”会议同意使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反映,电话:0874-5755616。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3 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