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3-08 17:13 来源:师宗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723
一是组织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全镇范围内,组织执法小分队、国土资源所、村委人员对产煤村的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共举行宣传会10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张。
二是开展巡查, 加大取缔力度。执法小分队、国土所等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各矿区,加强巡查打击力度,确保非法矿井6小时为“0”。共查处非法矿井716井(次),其中捣毁313井次、炸毁403井次,解散非法开采人员3100余人,没收生产工具3520台(件),非法矿井存活不超过6小时。
三是组建矿山巡查队。在全镇产煤村委会组建“矿山巡查队”,对辖区内的非法矿井进行巡查,发现私挖滥采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关闭现场。
四是绿化空地,遏制非法矿井的产生。对各有证煤矿,要求在本辖区内的空地上植树造林,并管理好林地,每空10平方米(不植树)罚款1000元,大于100平方米的责令停产植树,在辖区内每出现一处非法矿井,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