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2 10:56 来源:师宗县人民检察院 师宗县创民办 作者:窦体华 刘川川 浏览次数:5254
走进师宗检察院的未检工作室,映入眼里的首先是“少年有梦则民族有望”几个大字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实现中国梦中放飞青春梦想的重要指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着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师宗未检工作以此为工作理念,依托“杜鹃花”工作室,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着力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法治基础,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坚实的根基,让法治理念和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
“杜鹃花”开,温暖共护少年的你
“杜鹃花”工作室是曲靖未成年检察工作品牌,以杜鹃花命名,一方面是因为杜鹃花是曲靖市的“市花”,另一方面也蕴含着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师宗检察院也在全市率先建成“杜鹃花工作室”,并邀请县妇联、团县委、关工委、教体局有关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组建了“杜鹃花工作团队”,搭建了未检办案组履行未检职责、为青春保驾护航的阵地。工作室成立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能,开展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精准保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双向保护,合力共创“三个效果”
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双向保护,坚持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相统一。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理中,注重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坚持和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快速反应、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交流,通过与法院、公安机关进行案件研讨、同堂培训、一体推行司法政策等方式凝聚共识,统一司法尺度,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严格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加大未成年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实现教育挽救和少捕慎诉少监禁作用。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坚持督促监护令,让家庭监护就位。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对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对失足少年或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落实建议,携手共播“法治种子”
“走出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师宗县检察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均受聘兼任19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将送法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上讲台等工作常态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思政课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在学生心里播下法治的种子,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自工作室成立以来,联合教体局等单位开展以“防校园暴力”“防性侵”“共建和谐校园”“民法典走进校园”为主题的法治巡讲30余场,受教育学生20000余人。同时,加大对学校的安全检查,对学校及周边安全情况进行督查。“请进来”参加检察开放日。通过开展“七彩未检 守护成长”“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老师、家长走进“杜鹃花”工作室,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将公平正义“晒出来”。利用公开听证将正义晒在阳光下,通过办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捕不诉等案件做到应听尽听,确保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进每一起案件。把社会力量“引进来”。积极引入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与曲靖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签订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委托服务协议》,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调查66人。共帮教66人,帮教率100%。让工作合力“聚起来”。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社保局等多部门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方案和制度,将检察机关和主管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用更细致、明确、全面、长久的方式固定下来,形成保护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
呵护成长,同心共织法治保护网
促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通过检察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实现“1+5>6=实”。坚持以检察司法办案为依托,找准检察司法保护与其他五大保护的结合点,通过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各方发挥作用。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积极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成立未检专门办案团队,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集中办理,办案中,实施精准化帮教,既要办好案,又要帮好人。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加强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起诉之前,延伸到裁判之后,对因案件侵害导致生活、心理出现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给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和心理测评、疏导。2020年以来,共对12名未成年人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发放救助金9.9万元,对1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心理测评和疏导,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通过检察履职助推落地落实,建立教职员工信息查询、共享工作机制。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教职员工工作岗位,构筑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防火墙”,织牢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