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8 14:27 来源:彩云镇 作者:曾吉芬 浏览次数:13520
近日,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云南省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的云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师宗县彩云镇成功通过省级复审,继续保留“省级文明乡镇”荣誉称号。
近年来,彩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文明委(办)关于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活动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教育根基,通过发放倡议书、悬挂标语、建设文化墙、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文化墙20余面,建成彩云镇便民服务中心,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评定“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文明户200余户,引导广大群众崇德向善,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在全镇形成学先进、当先进、争先进、树先进的文明导向。
近年来,彩云镇相继荣获“云南省级卫生乡镇(2020—2022年)”、“曲靖市五星文明单位”、“曲靖市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优秀乡镇”、“曲靖市烤烟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6项;2019年6月,被中组部、中宣部联合授予“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2021年2月,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