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 2021-11-16 09:19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第二条 指导思想

第三条 编制原则

第四条 编制依据

第五条 规划内容

第六条 规划范围

第七条 规划期限

第八条 规划目标

第二章 区域概况

第九条 自然条件

第十条 社会经济状况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

第十一条 水环境现状

第十二条 区域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第十三条 师宗县农村污水治理存在问题

第十四条 农村污水治理规划需求分析

第十五条 污染负荷核算

第四章 污染源分析

第十六条 村庄分期类别划分

第十七条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方式

第十八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选择

第十九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

第二十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及出水排放要求

第二十一条 设施布置选址方案

第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第二十三条 验收移交

第五章 运维管理规划

第二十四条 运维管理规划

第二十五条 环境监管

第六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二十六条 建设规划投资估算

第二十七条 运维规划投资估算

第二十八条 资金筹措

第七章 效益分析

第二十九条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第八章 目标可达性分析

第三十条 规划实施目标可达性分析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组织保障

第三十二条 资金保障

第三十三条 技术保障

第三十四条 制度保障

第三十五条 监督保障

第十章 规划实施计划

第三十六条 规划实施周期

第三十七条 规划实施计划

第十一章 结论及建议

第三十八条 结论

第三十九条 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背景

一直以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就是国家政策的重点关注方向,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将农业农村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必要举措;是贯彻“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云南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亟待攻克的阻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曲靖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百千”工程整治等专项行动后,师宗县坚持全面治理和扩面改造并重,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使广大农村水变清净、塘归清澈,整体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师宗县已有少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成并投入运行,部分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一定提高,生态环境也有了一定改善。但也存在较多特定的问题,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重工程、轻规划、目标不明确;各地之间现状差异较大、发展不平衡、治污任务重而施工难;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和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资金需求大而筹措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短缺、对治理工作主观需求不高等。

师宗县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削减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功效的基本目标,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划及文件,参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特编制《曲靖市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全面开展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过程中,立足于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虑规划实施过程中各方面可支撑的资金力度;结合师宗县村庄分布、人口数量、地形地势、基础设施条件、村庄环境现状、运行管理等特点,分区、分期、分步,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梯度推进地推进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第三条 编制原则

1)科学规划,绿色发展

2)先易后难,梯次推进

3)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4)经济实用,优先资源化利用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6)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第四条 编制依据

1 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6)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7)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8)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9)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10) 《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年12月);

(11)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12) 《云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云环发〔2018〕44号);

(1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

(1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号);

(15)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8〕51号)。

2 标准规范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4) 《村庄整治技术标准》(GB/T50445-2019);

(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

(6)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

(9) 《湿地恢复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2007年);

(1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

(11)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12)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1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15) 《高原湖泊区域人工湿地技术规范》(DB53/T 306-2010);

(1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

(17)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

(18)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

(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GB/T37071-2018);

(2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

(21) 《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22) 云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197月);

(23) 《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指南》(试行)(2020.2)。

3 相关规划及资料

(1) 《师宗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

(2) 《师宗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2020);

(3) 《师宗县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2016-2030);

(4) 《师宗县竹基镇总体规划》(2011-2030);

(5) 《师宗县雄壁农业特色小镇规划》(2012-2030);

(6) 《师宗县彩云镇总体规划》(2010-2030);

(7) 《师宗县葵山镇总体规划》(2010-2030);

(8) 《师宗县龙庆乡总体规划》(2014-2030);

(9) 《师宗县五龙旅游特色小镇规划》2012-2030);

(10) 《师宗县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可行性验收报告》2019年);

(11)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12)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13)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曲环通2016-108号);

(14) 相关统计及基础资料(2018年);

(15) 相关现场调查资料。

第五条 规划内容

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两部分内容。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划: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现状水平,结合近期人居环境提升目标、考虑中远期村庄敏感程度,分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管控率。结合相关规划、人口规模、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地形及规划用地布局等因素,合理的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分析现有运维管理的困难及制约因素,落实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组织架构;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布局;明确近期及远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新建和提升改造具体目标;确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竣工与运维移交准则;强化运维管理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第三方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根据《师宗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以下简称《人居统计表》),本规划范围为师宗县全县范围内的村庄,主要包括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雄壁镇、葵山镇、彩云镇、竹基镇、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4镇3乡3街道110个村(居)委会,786个自然村79852户368082人。其中,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42个自然村,已被纳入县城规划区,其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为县住建部门主导建设,列入已规划范畴,本规划中不再规划其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污水含10个乡镇(街道)的110个居(村)民委员会744个自然村73137户338435人。

第七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8年

规划期限:2019-2035年

规划近期:2019—2020年

规划中期:2021—2025年

规划远期:2026—2035年

第八条 规划目标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0]51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县为单位分类,师宗县属于三类县,农村生活污水考核指标为生活污水治理率(%)、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

2035年,师宗县县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县城(集镇)周边、行政村中心村、坝区、山区人口集中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治理;坝区、山区分散村庄生活污水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长效运维机制建立,20m3/d以上污水治理设施实现第三方运维。

1 近期目标

近期以完成师宗县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曲靖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以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0年三档村为目标。同时通过规范庭院排水,使2020年任务村庄中的分散村庄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的方式乱泼乱倒得到有效管控。

2020年完成曲靖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0年三档村共计66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或管控;其中完成7个集中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设施建设,7个纳管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其余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0年三档村中共计52个分散型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2020年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5%,行政村覆盖率≥40%,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5%。农村已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m3/d及以上规模)实现专职专人、定期运维。

2 中期目标

中期以完成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12022年三档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水功能区划敏感区沿线直排村庄、特色村庄、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村庄及现状已建污水处理系统需改扩建村庄为目标,逐年制定治理目标。同时通过规范庭院排水,使交通便利的分散村庄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的方式乱泼乱倒得到有效管控。

原则上按照村庄区域位置、人口集中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实施顺序。2021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档村38个、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村庄15个以及中期纳管型村庄3个;2022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档村34个、曲靖市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划内直排村庄11个、实施美丽乡村或特色村等重点建设的村庄14个;2023年治理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19个;2024年治理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5个;2025年治理其他行政村中心村23个、治理交通便利、集中居住户数在50户以下的居住分散型村庄87个。根据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各年度任务可在中期范围内前一年或后一年浮动。

2025年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0%、行政村覆盖率≥80%,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25%。农村已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m3/d及以上规模)实现专职专人、定期运维。

3 远期目标

远期以完成其他行政中心村、人口集中(较集中)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为目标,同时通过规范庭院排水,使规划范围内其他分散村庄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的方式乱泼乱倒得到有效管控。

远期优先治理户数在100户以上的集中村庄90个,其次治理户数50-100户的较集中村庄110个。规划范围内其他分散村庄19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得到有效管控。

2035年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0%、行政村达到全覆盖,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80%。农村已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m3/d及以上规模)实现专职专人、定期运维。

8-1 分期目标统计表

分期

治理自然村数量(个)

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行政村覆盖率

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减少率

备注

已规划

42

/

/



已建

10

/

/


含已建设及已纳管村庄

近期

66

≥15%

≥40%

≥5%


中期

269

≥40%

≥80%

≥25%


远期

399

80%

100%

≥80%


 

第二章 区域概况

第九条 自然条件

1 地理位置

师宗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滇桂两省、区结合部,隶属曲靖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山区农业县。师宗,地跨东经103°42′~104°34′,北纬24°20′~25°00′,东与曲靖市罗平县接壤,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隔江相望,南邻文山州丘北县,西南与红河州泸西县毗邻,北倚曲靖市陆良县,距省会昆明198km,距市府曲靖130km,全县纵距约90公里,横距56公里,总面积2783.97平方公里。

2 交通条件

师宗地处滇桂两省交界,辐射连接了云南、广西、贵州三个省,连接曲靖、红河、文山、兴义和百色五个地级市,是云南进入两广和沿海地区的主要通道和商业干道,同时还是进入东南亚的重要国际通道。经过师宗县境内的铁路是国家一级干线电汽化南昆铁路,铁路在师宗境内长54.681公里,设有秧草地、马厂、长坡岭、师宗和新安5个车站。南昆铁路贯穿县域东西,是沟通西南与华南沿海的一条重要通道,也是云、贵、川出海的最佳捷径。师宗县境内的公路通车里程达2209.53公里。其中324国道在师宗境内有53.8公里,为一级公路;省道以(且)至马(关)公路在师宗境内有85.565公里,为四级公路;省道以马线、师弥线、江召高速公路穿境而过,省道弥(勒)至师(宗)公路在师宗境内有23.07公里,为二级公路。至2016农,师宗县公路通车里程为2209.5公里,全年公路投资完成27.93亿元,同期增长2.7倍。南盘江水运航线通达广西,交通网络纵横交织,是出滇入海的重要通道,素有“滇东锁喉”之称。

3 地形地貌及地质

根据地形差异和地质营力作用的不同,师宗可分为四个小的地貌单元:(1)西北侵蚀切割中丘原地貌,山顶平缓,地形高差不大,山坡呈“凸”形,河谷呈“V”形;(2)中部岩溶地貌,山岭和溶蚀、断陷和盆地相互镶嵌组成山坝相间地貌,规划区即位于此处,主要特点是丘陵地形起伏,小型坝子杂布其间,孤峰和掩埋式峰林拔地而起,景象十分壮观。该区水资源丰富,地下水也较丰富,且水位浅,利用方便,是师宗县农作物的主产区;(3)东南部剥蚀溶蚀地貌,山势崛起,错落崎岖,山顶一般仍较平缓,而山坡则凸凹不平,坡度较大,大部分地区灰岩裸露,溶洞、整井、石林、石芽遍布,地表严重缺水。(4)南部深切河谷地貌,山高谷深,相对高差大,沟谷多星“V"字形,南盘江流经该地区,河流两岸形成宽窄不等的阶梯,或冲积堆积物。

师宗境内山峦起伏,河流纵横,地形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平均海拔1800~1900米。最高点是位于中部的菌子山,海拔2409.7米,最低点属东南部的高良乡坝泥河与南盘江交汇处,海拔737米,相对高差1672.7米。东南部南盘江沿岸的高良乡、龙庆乡和五龙乡的部分地区,受南盘江及其支流深切,形成山高、谷深、坡陡的特点,海拔737~1500米;中南部为剥蚀溶蚀地区,多为尖山,海拔1500~2400 米,包括龙庆乡、五龙乡的大部分和丹凤街道办的一部分;中西部为丘陵、岩溶盆地,海拔1680~2000米,包括丹凤街道办、彩云镇、葵山镇、竹基镇部分地区,西北部为浸蚀切割区,大山与小坝子相间,海拔1900~2300 米,主要是雄壁镇。

4 水文水系

师宗县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南盘江的支流。县境内有南盘江和篆长河两条过境河流及子午河、设里河、二允河、五洛河、金马河、石洞河、红土河、米车河、大舍河、阿那黑河、大干河、坝林河等共27条河流。河流总长423.05千米,流域面积2882.99平方千米,径流总量17.63亿立方米。

其中南盘江源于曲靖市马雄山,由泸西县流入师宗县法蒙渡口,经龙庆、五龙、高良乡入罗平县,为师宗的过境水,年平均流量为216.8秒立方米,流程47公里,县境内流域面积为1213.7平方公里。清水江源于砚山县江那,经丘北入师宗坝林、窝得村公所,为师宗县的过境水,流程13公里,流域面积147.6平方公里。子午河是师宗坝子的主要河流,源于色从大山北面,经长桥、新村、古城、水台子、小阿堵、山龙、纳纳佐、七排至响水村,流程31公里,流域面积455平方公里,最枯流为1.00秒立方米。

5 气候气象

师宗境内由于地形地貌复杂,立体气候明显。师宗县属北亚带与温带区共存的气候特征,是典型的“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横断山区立体气候,终年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春暖干旱,秋凉湿润,雨热同期,干湿分明。春冬季受大陆季风影响,晴天偏多,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干燥。夏秋季受海洋季风影响,阴雨偏多,光照差,气候温凉潮湿。由于师宗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温呈垂直变化,差异较大,立体气候明显。

(1)气温

师宗县年平均气温13.9℃,平均最高气温19.9℃,平均最低气温9.7℃。极端最高气温32.6℃(1997年6月15日),极端最低气温 -15℃(1983年12月29日)。7月为全年温度最高月份,历年平均气温为19.5℃;1月为全年温度最低月份,历年平均气温为6.5℃。年平均气压815.6百帕。

(2)降水

全县年平均降雨量1204.6毫米,一般年份,雨季始于5月,止于10月底,占全年降水量的86%;干季始于11月,止于第二年4月,降水量全年的14%。

(3)日照

全县日照时数分布不均,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35.7小时,春季最多,占年日照时数的34%,秋季最少,占19%,夏季和冬季分别占年总时数的21%和26%。

(4)风向

全县年均风力为2级,平均风速2.5米每秒。历年平均风力以1至5月最大,最大风力4级,风速每秒5.9米(1983年4月)。定时观测的最大风力为8级,风速每秒19.33米。风向盛行西南风,其次是东南风和偏北风。

(5)霜期

师宗县无霜期273天。年均霜期从11月中旬开始至下年3月中旬,初霜期最早在1986年10月5日,终霜期最迟出现在1990年5月5日。年均降霜日19天,最长为1992年的35天,最短为2005年的6天。降雪出现在12月至下年2月,最早出现在1993年的10月,最迟出现在1993年4月。年均降雪6次,最多22次(1992年)。最大降雪量33.1毫米,积雪深度32厘米(1983年12月28日)。

第十条 社会经济状况

1 行政区划及人口

师宗县辖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雄壁镇、葵山镇、彩云镇、竹基镇、龙庆乡、五龙乡、高良乡4镇3乡3街道、110个村(居)委会,2018年末总人口43.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8.26万人,城镇人口16.39万人,乡村人口27.21万人。

2 经济状况

2018年末实现县内生产总值136.4亿元,同比增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21亿元,同比增22.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8.1%;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1亿元,同比增11.6%。

1)农业经济状况

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8.5万户,确认承包面积91.5万亩,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和调动。品牌建设扎实推进,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2个。粮油产量持续增长,播种粮食62.5万亩、油料作物28.5万亩,实现粮油产量26.9万吨。收购烤烟43.3万担,实现产值6.6亿元、税收1.46亿元。发展生猪、肉牛、黑山羊等规模养殖,畜禽出栏445.2万头(羽),实现畜牧业产值27亿元。新建速生商品林基地3.6万亩、木本油料基地3600亩,实现林业总产值16.5亿元。特色农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引进玉柠、锦冠、华隆等农业龙头企业,初步建成以热区水果、生态蔬菜、中药材为主的10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0户、家庭农场15个、种养殖大户103户,新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5个,新增流转土地3.4万亩,发展特色经作57.3万亩,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6.7亿元,同比增6.4%。

2)工业经济状况

2018年以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为重点,狠抓工业转型升级,工业总量稳步提升,主导地位不断增强,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35.5亿元,同比增14.5%。园区功能布局更趋完善,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科学谋划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1.14亿元建设矣腊片区2号路、3号路及配套管网工程,推进矣腊片区一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坚持“以不锈钢深加工为主导,以新型陶瓷建材、生物资源加工为辅助”的园区产业发展思路,全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星达星墙砖、高端菜油加工等项目竣工投产,沃莱迪不锈钢热轧酸洗、新闽泰建筑陶瓷等项目加快推进,园区入驻企业增至56户、总产值突破100亿元。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17对保留矿井中,11对复产复建,实现煤炭总产量117.2万吨、煤炭产业总产值66.5亿元。

3)第三产业经济状况

2018年启动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与全省同步上线运行,加快智慧旅游景区改造提升和五龙水生态小镇建设。全年接待游客40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2亿元。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注册电商企业30余户,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4372万元。凤城综合农贸市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形成集住宅、超市和商业街区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辐射带动周边商贸、餐饮、住宿和娱乐等服务业发展。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46.9亿元,同比增6.8%。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

第十一条 水环境现状

师宗县城主要饮用水水源——东风水库和大堵水库,均为水库型饮用水源,其中东风水库为县城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堵水库为东风水库城市供水的备用、调节水库。据监测报告显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符合饮用水功能要求。

师宗县涉及12“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点,各个水源点保护区划方案已编制完成。此外,规划建设中的水库还有天生桥水库,该水库暂未编制区划方案。各个水源点划定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符合饮用水功能要求。

根据《2019年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和相关监测报告,师宗县国控断面1个南盘江设里桥,市控断面为子午河七排及南盘江师宗入境段黑耳,水质全年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第十二条 区域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1 师宗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师宗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南方向的江召公路边,距离县城4.5km。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县城城区,处理规模为1.5万m³/d,采用CASS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原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子午河。经现场踏勘,目前师宗县县级污水处理厂对街道内自然村污水纳管覆盖面较小。

为了保护子午河及珠江水生态环境,师宗县计划于2020—2023年期间实施“师宗县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计划实施主要内容为对师宗县老旧城区、城中村管网进行改造、完善,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师宗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目标为设计规模保持1.5万m³/d,远期服务人口12万人,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师宗县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的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县级污水处理厂对师宗县城污水纳管覆盖范围。

2 乡镇(街道)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目前,雄壁镇、彩云镇、葵山镇及五龙乡集镇均已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均为100m³/d,主要服务区域为集镇及乡镇驻地中心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均由乡镇自行运营;高良乡已完成污水处理构筑物建设及设备安装,但还未通水电;竹基镇及龙庆乡已于2019年出具集镇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并计划于2020年实施。

2020年乡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除县城规划范围内的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及大同街道其余乡镇可实现全面覆盖,且以一体化设备为主,但设施对集镇周边村落污水辐射范围小,除部分集镇社区中心村外,其余村落不能满足近期纳管的条件。

3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师宗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础较为薄弱,仅开展了白龙树、阿公果中寨、下补召、下浅甲、大法召、羊格及新额里7个自然村共8项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础较为薄弱。其中主要为东风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主要采用工艺为“氧化塘+表流湿地”,现状均为村委自行运行,缺少有效的运行管理,多由所属村庄委托村内村民兼职管理,管理也多以梳理、清理漂浮垃圾为主。

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无进出水、生态植物存活率较低及缺乏运维的情况。

第十三条 师宗县农村污水治理存在问题

1)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繁重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包含曲靖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师宗县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18-2020)、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20—2022),所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繁重。

2)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较低

整个县域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之前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大多来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主要以试点示范为主,未达到以点带面的阶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水功能区划一级区保护区内、黑臭水体等敏感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未得到收集处理,治理需求紧迫。

3)已建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性差

师宗县内已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均交由当地乡镇或社区政府,然后安排一名兼职或村民管理,其管理多停留在栅渣及漂浮垃圾打捞上,运维管理水平低,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

4集镇及村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严重、雨污合流情况普遍

规划区多数村庄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散流散排情况严重,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游水体及周边环境中,造成一定程度污染。绝大部分村庄内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现有收集设施以排水沟为主,局部沟渠断断续续连贯性差,部分沟渠堵塞严重,缺乏污水收集设施,雨污混流情况比较普遍。

5)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由于师宗县农村数量多、分布广、人口众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性工程投入资金较少,后期运维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污水处理设施无法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农村污水治理规划需求分析

1)需要统一思想,量力而行

师宗县全县43乡3街道共计110个行政村、786个自然村,如若短期内进行全覆盖治理,资金问题难以解决。考虑到资金缺口问题,放眼未来10到20年,全县上下,需要统一思想,“统筹规划、分期分步、量力而行”,制定合理的规划目标。

2)需要对规划落实的长期性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根据规划指南,近期为2020年,时间紧、资金有限,能够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不多,因此,需要把大量急需治理的村庄安排至中、远期。

3)需要多方开拓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传统的资金筹措方式主要是地方各部门向各上级机关申请,以中央为主、省级为辅、以下各级地方政府适当配套,资金量有限,且难以整合、预测、评估,因此,针对规划拟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首先需要对项目的申请进行整合,其次需要积极开拓其他渠道资金,如贷款、引入第三方建设等。

4)需要努力尝试第三方运营的管理模式

现有的属地自行运行管护模式,存在问题颇多,但最主要的问题体现在运维资金和运维专业水平的欠缺上,需努力尝试第三方运行管护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集中有限的运维资金,提高运维的专业性。

第十五条 污染负荷核算

1 用水量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GB/T37071-2018)、《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用水量应按照实地调查的典型村庄用水量计算。当缺乏实地调查数据时,用水量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确定,或根据类似地区用水量确定,也可参考表15-1提供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15-1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村庄类别用水量

L/人·d)

自来水入户,且户内有水冲厕所和淋浴设施的

80-120

自来水入户,户内有淋浴设施,但无水冲厕的

60-80

户内有给水龙头,无水冲厕和淋浴设施

40-60

无户内给水设施

20-40

此外,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中规定,项目区位于曲靖市师宗县,属于亚热带区(Ⅱ区),农村居民集中供水区生活用水定额为65~90L/(人•d),农村居民分散供水区生活用水定额为40~55L/(人•d)。

根据现场调查,师宗县供水多为集中式供水,水源类型主要包括自来水、山泉水、龙潭及河水等,但部分山区缺水地区水资源缺乏,采用分散供水。结合实地调查村庄用水量情况进行分析,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主要受村庄区位、供水方式、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卫生设施水平、排水系统完善程度等的影响,且最终受村庄所处区位、聚居或分散程度影响较大。县城周边区、集镇区、坝区集中区经济条件较好、户用卫生设施完善的农户相对较多,山区、半山区经济条件一般、户用卫生设施不完善农户相对较多。结合师宗县的实际情况,将区域村庄按用水类型的不同划分为县城周边区、乡镇集镇区、坝区集中区、坝区分散区、山区半山区集中区及山区半山区分散区6中类型,确定师宗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见表15-2。

15-2  师宗县农村人均用水定额

序号

村庄类型

用水定额

L/(人•d)

1

县城周边区

110

2

乡镇集镇区

80

3

坝区集中区

80

4

坝区分散区

70

5

山区半山区集中区

60

6

山区半山区分散区

50

2 排水量

根据《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水量宜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对于缺乏调查数据的地区,可参考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污水排放量(m3)=用水定额(L/人·d)/1000×人口×K。

式中,K为排放系数,取0.4-0.8。经济发达、管网完善,污水收集治理率较高的地区 K 取值 0.6-0.8,经济落后、管网不健全,污水收集治理率较低的地区K取值0.4-0.6。因此结合师宗县村庄分类,排放系数取值如下:

15-3  师宗县农村污水排放系数

序号

村庄类型

排放系数(K

1

集中型

0.7

2

纳管型

0.7

3

分散型

0.6

3 污水量

规划区农村居民生活规律相近,呈现农村污水排放量早晚比白天大,夜间排放量小,甚至可能断流,水量变化明显,即污水排放呈不连续状态,具有变化幅度大的特点,日变化系数一般在3.0~5.0左右。旅游地区村庄,不仅昼夜变化系数大,而且季节性变化系数也较大。

师宗县现状生活污水排放量13348m3/d。师宗县各个乡镇未收集处理村庄污水产生量分别为:

15-4  项目区村庄污水产生量预测

序号

乡镇

行政村(个)

自然村(个)

户数(户)

人口(人)

村落污水量(m3/d)

1

丹凤街道

9

47

7900

33324

1191

2

漾月街道

8

46

6007

21622

873

3

大同街道

11

74

7350

32101

701

4

雄壁镇

14

67

5208

24162

1064

5

葵山镇

10

46

10580

40705

1449

6

彩云镇

8

58

7966

40000

1626

7

竹基镇

12

91

6506

36533

1539

8

龙庆乡

14

113

11992

58057

1867

9

五龙乡

13

129

5514

29568

1028

10

高良乡

11

115

10829

52403

2010

11

合计

110

786



13348

注:村落污水量未包含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42个自然村。

 

4 水污染负荷核算

1、 参数选择

参照《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结合项目区部分村民使用水冲厕,部分村民还仍然使用旱厕的情况,项目区生活污水人均产污系数COD取23g/人d,TN取1.5g/人d,TP取0.12g/人d,NH3-N取1.05g/人d,折污系数取0.7。

2、 污染负荷核算

项目区各个乡镇未收集处理村庄污染负荷预测量分别为:

15-5  项目区村庄污染负荷核算表

序号

乡镇

人口(人)

污染物产生量(t/a)

污染物流失量(t/a)




COD

TN

TP

NH3-N

COD

TN

TP

NH3-N

1

丹凤街道

7900

66.32

4.33

0.35

3.03

46.42

3.03

0.24

2.12

2

漾月街道

6007

50.43

3.29

0.26

2.30

35.30

2.30

0.18

1.61

3

大同街道

7350

61.70

4.02

0.32

2.82

43.19

2.82

0.23

1.97

4

雄壁镇

5208

43.72

2.85

0.23

2.00

30.60

2.00

0.16

1.40

5

葵山镇

10580

88.82

5.79

0.46

4.05

62.17

4.05

0.32

2.84

6

彩云镇

7966

66.87

4.36

0.35

3.05

46.81

3.05

0.24

2.14

7

竹基镇

6506

54.62

3.56

0.28

2.49

38.23

2.49

0.20

1.75

8

龙庆乡

11992

100.67

6.57

0.53

4.60

70.47

4.60

0.37

3.22

9

五龙乡

5514

46.29

3.02

0.24

2.11

32.40

2.11

0.17

1.48

10

高良乡

10829

90.91

5.93

0.47

4.15

63.64

4.15

0.33

2.91

合计



670.36

43.72

3.50

30.60

469.25

30.60

2.45

21.42




第四章 污染源分析

第十六条 村庄分期类别划分

1 村庄类别划分

根据《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对村庄类别的划分,结合师宗县村庄实际,将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村分为3类。纳管型村、集中型村、分散型村。

纳管型村是指距离城镇较近,生活污水可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自然村。(距离城镇3km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形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厂的农村地区宜划分为纳管型村。)

集中型村是指整个自然村或者临近的几个自然村,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统一收集、处理的自然村。(单个村庄收集或相邻村庄距离小于2km,可以建设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宜划分为集中型村。一般日产生污水量不小于5m3,可分为单村集中和连片集中两种类型。)

分散型村是指居民生活分散,产生的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只能采用就近原则单户或几户进行收集、处理的自然村。一般日产生污水量小于5m3。(住户分散、地形条件限制等因素难以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宜划分为分散型村。一般日产生污水量小于5m3。)

16-1 村庄类别划分表

分类

划分依据

纳管型

距离城镇3km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形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厂的农村地区宜划分为纳管型村。

集中型

单个村庄收集或相邻村庄距离小于2km,可以建设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可分为单村集中和连片集中两种类型。

分散型

住户分散、地形条件限制等因素难以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

2 村庄分期划分

在村庄类别的基础上,根据曲靖市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及整治的相关任务要求,结合村庄区位及敏感程度进行分期。分近期、中期、远期。将近期要治理与管控的村庄分为近期集中型、近期分散型;中期结合纳管条件,要治理与管控村庄分为中期纳管型(无)、中期集中型、中期分散型;远期分为远期集中型与远期分散型。

16-2 村庄区位及敏感性分期划分表

村庄分期

分期村庄类别

村庄区位及敏感性分期依据

计划实施年度

近期

近期集中型

曲靖市“十三五”及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18-2020)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庄集中型

2020

近期改扩建(收集系统)集中型

近期纳管型

县城及乡镇周边可纳管

近期分散型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0)分散型

三年行动及十三五分散型

中期

中期纳管型

县城及乡镇周边可纳管

2021

中期集中型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1)集中型

202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

2021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2)集中型

2022

曲靖市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划内村庄

2022

特色村庄

2022

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023)

2023

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024)

2024

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025)

2025

中期分散型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1)分散型

2021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2)分散型

2022

交通便利的分散村庄

2025

远期

远期集中型

户数在100户以上集中村庄

远期优先

远期较集中型

户数在35-100户集中村庄

远期其次

远期分散型

规划范围内其他分散村庄

远期最后

已有

已规划

师宗县城规划范围区内自然村及各乡镇驻地中心村


已有

已建

已纳管或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无需改扩建


根据曲靖市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及整治的相关任务要求,结合村庄区位及敏感程度进行分期,主要涉及类型如下10个。

1)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村庄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包含曲靖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师宗县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18-2020)、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20—2022),所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繁重。该类村庄结合任务要求时间以及村庄类别进行分类分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

饮用水源地含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规划建设中的水源地(天生桥水库、花脸岩水库),以及涉及甸溪河(竹箐河)师宗源头水、界桥河(箐底河)师宗源头水共两个保护区。此类村庄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应作为重点治理类。

3)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划直排村庄(含省控市控监测断面)

紧邻曲靖市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划中的保护区沿线直排村庄,以及直排师宗县国控断面(南盘江设里桥)及市控断面(南盘江黑耳及子午河七排)水域附近的直排村庄,此类型村庄到水环境敏感水体迁移距离短,污染直接。

4)近期县城、集镇区排水管网服务范围内村庄

此类村庄位于在县城区、乡镇集镇区中心或边缘,交通条件好,人口较为集中,经济较为发达。集镇区排水管网能覆盖,补充污水收集系统后农村生活污水能引至市政排水管网中集中处理。此类村庄2020年即可纳管,不用考虑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问题,治理效果明显,应作为重点治理类。

5)搬迁点、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等重点建设特色村庄

师宗县各个乡镇存在因城区扩建、地质灾害、水源地保护、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搬迁等原因新建的搬迁点、特色村庄。此类村庄大多统一规划建设,房屋布局集中、规整,近期建设的大部分新村雨污分流系统已建,只是末端未建污水处理系统。较早建设的新村户外的雨污分流系统未建设,但方便统一建设污水收集系统,能实现较大程度上污水收集。此类村庄,污水集中排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应作为重点治理类。

6)可纳管及已建设施但需改扩建村庄(近期及中期)

可纳管村庄位于乡镇集镇区边缘,人口较为集中。在集镇区排水管网规划范围内,待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后即可将农村生活污水引至集镇排水管网中集中处理。而已经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村庄,但目前污水收集未完全覆盖或未雨污分流、或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满足村庄内污水处理需求,则需进行改扩建。

7)行政中心村

在水功能区敏感区沿线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行政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发挥中心村示范先行作用,带动其他自然村逐步实施污水治理。此类村庄处于一般居住集中,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人口分布密集,农村生活污水较容易集中收集处理。

8)集中型村庄

居住集中户数在100户以上的村庄,此类村庄远离主要河流,或者与主要河流之间有农田阻隔,农村生活污水能汇集成流排出村庄,但不直接进入水体。由村庄周围的农田初步净化后才最终排入水体,对水体环境污染程度较低。此类村庄可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在末端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既能使出水满足资源化利用的需要,降低污水进入水体的污染风险,又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9)较集中型村庄

集中户数在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村庄,此类村庄集中人口相对较少,生活污水大部分在村内汇集,在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很难排至村外,造成村内环境较差。通过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将村内汇集污水引至村外,改善村庄内部环境状况,有利用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10)分散型村庄

此类村庄集中户数在50户以下,各户房前屋后有大量空地,农户产生的污水就地环境消纳。通过规范庭院内的排水系统,既能实现污水的有效资源化利用,又能有效管控乱泼乱倒,不会使污水流出村外,影响村庄环境。

3 村庄类别分期划分结果

1)近期集中型

近期集中型村庄包含曲靖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0年三档村共计7个集中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设施建设。

2)近期分散型

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及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0年三档村中共计52个分散型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3)近期纳管型

近期与县城及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相衔接,包含县城及乡镇周边可纳管村庄。2020年曲靖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7个纳管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

4)中期纳管型

中期与县城及集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相衔接,包含县城及乡镇周边可纳管村庄。20213个纳管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

5)中期集中型

中期集中型村庄包含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12022年三档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水功能区划敏感区沿线直排村庄、特色村庄、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村庄中的集中型村庄及现状已建污水处理系统需改扩建村庄中的村庄。

其中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1年三档村集中型村庄19个;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2022年三档村集中型村庄7个。

师宗县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集中型村庄15个;涉及曲靖市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划内村庄11个。

特色村庄主要含重点建设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民族村等,涉及14个自然村。

行政村中心村一般人口较为集中,中期在敏感性分期的基础上治理靠近县城及乡镇的行政村中心村,对周边自然村污水治理起到示范作用,共涉及67个自然村。

6)中期分散型

含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1年分散型村庄19个;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1年分散型村庄27个;以及交通便利的分散村庄87个。

7)远期集中型

远期集中型村庄包含其他行政村中心村、人口集中、人口较集中村庄。其他行政村中心村26个;集中型村庄户数在100户以上涉及103个自然村;较集中型村庄户数在35-100户,涉及110个自然村。

8)远期分散型

规划范围内其他分散村庄。共涉及199个自然村。

16-3 村庄分期类别划分统计表

村庄分期

分期村庄类别

村庄区位及敏感性分期依据

涉及自然村(个)

计划实施年度

近期

近期集中型

曲靖市“十三五”及三年行动计划任务(2018-2020)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庄集中型

6

2020

近期改扩建(收集系统)集中型

1

近期纳管型

县城及乡镇周边可纳管

7

近期分散型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0)分散型

36

三年行动及十三五分散型

16

小计


66


中期

中期纳管型

县城及乡镇周边可纳管

3

2021

中期集中型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1)集中型

19

202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

15

2021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2)集中型

7

2022

曲靖市水功能区划一级区划内村庄

11

2022

特色村庄

14

2022

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023)

19

2023

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024)

25

2024

近县城及乡镇行政村中心村(2025)

23

2025

中期分散型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1)分散型

19

2021

师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三档村整治村庄(2022)分散型

27

2022

交通便利的分散村庄

87

2025

小计


269


远期

远期集中型

户数在100户以上集中村庄

90

远期优先

远期较集中型

户数在35-100户集中村庄

110

远期其次

远期分散型

规划范围内其他分散村庄

199

远期最后


小计


399


已有

已规划

师宗县城规划范围区内自然村及各乡镇驻地中心村

42


已有

已建

已纳管或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无需改扩建

10



合计


786



第十七条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方式

根据本规划实施村庄的条件、各收集处理模式的优缺点,本规划选择纳管处理集中处理的收集处理模式,对能纳入县城、集镇污水站管网的村庄,在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后均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村庄均选择集中处理模式。

坝区、山区分散村庄采用户用清扫井汇集农户庭院废水、洗浴废水通过户管将生活杂用水统一截至农户自家化粪池,达到庭院绿化、菜园灌溉等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17-1 生活污水收集方式表

村庄类型

出水排放

排水体制

收集模式

近期集中型

优先利用

雨污分流

集中收集

近期分散型

尾水利用

雨污合流

分散收集

近期纳管型

优先利用

雨污分流

纳管收集

中期集中型

优先利用

雨污分流

集中收集

优先利用

雨污分流

集中收集

中期纳管型

优先利用

雨污分流

纳管收集

中期分散型

尾水利用

雨污合流

分散收集

远期集中型

优先利用

雨污分流

集中收集

优先利用

雨污合流

集中收集

远期分散型

尾水利用

雨污合流

分散收集


第十八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选择

根据《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分为简单模式、常规模式、强化模式。

简单模式 主要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差,居住较分散的山区、偏远农村,干旱缺水、高寒地区的农村以及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农村。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技术:(1)旱厕-粪尿资源化;(2)化粪池/厌氧发酵池;(3)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4)厌氧一体化设施。上述模式出水水质基本可满足三级排放标准,当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系统运行稳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常规模式 主要适用于经济一般或较好,环境要求较高的农村地区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模式:(1)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2)预处理-生物稳定塘/强化人工快渗-人工湿地,(3)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氧化沟/生物滤池等,(4)一体化设施。上述模式出水水质可满足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系统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出水可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强化模式 主要适用于水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农村地区,如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库集水区等执行相对严格标准的区域。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模式:(1)预处理-A2/0组合模式;(2)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组合模式。该模式出水水质可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

第十九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选择

1 工艺选择原则

1)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与农村户厕改造相衔接,通过生态旱厕、化粪池、沼气池等,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农田沟渠、塘堰等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栽植水生植物,建设植物隔离带、生态湿地等,对尾水进一步利用和净化,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

2)对于脱氮除磷要求不高或没有要求的水域范围内村庄,尽量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运行管理的生态处理技术,如人工湿地、氧化塘、生态沟等。

3)对于封闭、半封闭及氮磷不达标的水域范围内村庄,宜采用集中处理模式。根据村庄自然地理条件、可用地情况、居民分布状况、经济发展水平、设施建设基础等因素,宜采用如厌氧/缺氧/好氧(A2/O)、接触氧化、MBR生物膜等工艺技术。

4)采用分散处理模式时,厕所粪污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方可进行利用或进入污水管网,禁止直排或直接进入农村生活污水管网。

5)农家乐、农家院等农村餐饮服务点、民宿等需配备隔油池(器),对污水进行预处理。

6)其他要求

出水执行三级标准,应保证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

2 工艺选择因素

针对村落污水水量、水质变化较大的特点,结合自然村的进水水质、出水去向、土地条件、地形地貌,根据各村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要求推荐适宜的污水处理系统:

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B和二级标准,一般采用常规模式,集中处理收集处理量超过100m3/d则采用强化模式。用地紧张村落推荐“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SBR/生物滤池”“一体化设施”工艺,用地充足的村落推荐“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工艺。

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采用简单模式,因选择出水标准为三级标准的村庄一般周边水体较少,田地或耕地较多,在有农田消纳地区推荐“化粪池(三格式)/厌氧发酵池”,在用地充足地区推荐“化粪池/厌氧发酵池+氧化塘/表流湿地”。

19-1  推荐工艺统计表

处理模式

推荐工艺

备注

强化模式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人工湿地

土地充足,出水达到一级A或一级B

强化模式

预处理-A2O

用地紧张,出水达到一级A或一级B

强化模式

强化一体化设施

用地紧张,出水达到一级A或一级B

常规模式

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

用地充足、出水达到一级B或二级标准

常规模式

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SBR/生物滤池

用地紧张、出水达到一级B或二级标准

常规模式

一体化设施

用地紧张、出水达到一级B或二级标准

简单模式

化粪池(三格式)/厌氧发酵池

有农田消纳地区、出水达到三级标准

简单模式

化粪池/厌氧发酵池+氧化塘/表流湿地

用地充足、出水达到三级标准

 

3 辅助工程设计

为了保证系统不受牲畜的破坏以及保证人身安全,沿“一体式设施”系统周边设置涂塑隔离栅,沿其余污水处理系统周边生态围栏,生态围栏选用当地适生绿篱植物。栽植间距50cm,株高0.3~0.5m,种植方式:整丛连根带土移植,围栏选择绿色涂塑隔离栅。


第二十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及出水排放要求

1 进水水质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应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在没有调查数据的地区,可参考同类地区的调查数据。本项目进水水质参考《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中第6页表2-2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表,并根据村庄排水情况做适当调整,具体见下表。

20-1  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及取值表

主要指标

SS

COD

NH3-N

TN

TP

pH

污水浓度范围

80200

100~300

20~50

20~60

2.0~6.0

6.5~8.0

分流制村庄设计进水水质

200

300

50

60

6.0

6.5~8.0

合流制村庄设计进水水质

旱季

200

250

40

60

6.0

6.5~8.0

雨季

150

100

20

30

3.0

6.5~8.0

2 出水水质

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要求:

1、 处理规模5m3/d 以上(含5m3/d),出水直接排入湖泊等封闭、半封闭环境敏感区水域的,执行(DB53/T 953-2019)一级A 标准(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出水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Ⅱ、Ⅲ类功能水域的,执行(DB53/T 953-2019)一级B 标准。出水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Ⅳ、Ⅴ类功能水域的,执行(DB53/T 953-2019)二级标准。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的,执行(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

2、 处理规模5m3/d 以下(不含5m3/d),执行(DB53/T953-2019)三级标准。

3、 出水间接排入水体的,执行三级标准,同时,自然湿地等出水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 尾水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规定;用于其他的,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5、 出水执行(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的,应保证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

6、 标准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必须符合表20-2的规定。

20-2  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控制项目名称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

B标准

1

pH值,无量纲

69

2

化学需氧量(COD),mg/L

60

100

120

3

悬浮物(SS),mg/L

20

30

50

4

氨氮a(NH3-N),mg/L

8(15)

25(30)c

25(30)b

5

总氮(以N计),mg/L

20

20 c

-

-

6

总磷(以P计),mg/L

1

1 c

3 c

-

7

动植物油dmg/L

3

5

20

注:a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b 当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时执行。

c 当出水直接排入氮磷不达标水体时执行。

d 进水含餐饮服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控制指标。

所有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在有回用条件时,优先资源化利用,不直接排放。处理设施出水按照资源化途径执行相应的回用标准。当无回用条件时,根据各类出水方式、处理规模及周边环境敏感程度,设计各类村庄出水水质标准见表4.6-3

20-3各类村庄出水水质标准设计

村庄类型

排放标准

强化模式

常规模式

简单模式

纳管处理

资源化利用

近期集中型

一级B标

二级标准



优先资源化利用

近期分散型





资源化利用

近期纳管型




按照已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中期集中型

一级B标

二级标准



优先资源化利用

一级B标

二级标准



优先资源化利用

中期纳管型




按照已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中期分散型





资源化利用

远期集中型


二级标准



优先资源化利用



三级标准


优先资源化利用

远期分散型





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一条 设施布置选址方案

1)按照县域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旅游规划、中小流域治理规划、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合理安排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村庄范围和规模。

2)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址不宜设置在低洼易涝区和饮用水源的上游。位于地震及其它特殊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处理终端和排放口的选址,应同时满足设施用地、供电、防洪、防灾等方面的要求。按规划期规模控制和节约用地。

3)工程用地使用原则

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确定用地的地点及方式,要坚持农户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并听取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

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既要考虑加快发展生产,又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项目实施前后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

坚持维护土地协调期间的社会稳定。在切实维护农户及周边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处理好相关群众的问题,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当地的社会稳定。

对现有原有生态环境的严格保护,对现有的有林地、独立林木、部分园地、果园、池塘等符合水源保护与发展要求,予以保留。

污水处理系统占地,按相关补偿政策给予补偿。参照《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2014)或师宗县县级标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设计的污水处理工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格栅井栅渣、各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水生植物及植物残体。对以上固体废弃物设计相应的处理处置方式。

1)栅渣处理

格栅处理作为每个污水处理系统的预处理方式之一,是保证后续处理单元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格栅单元应定期进行清理,防止因格栅堵塞造成污水回流或后续处理单元处理能力降低。定期清理出的栅渣应收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或就近利用村庄的垃圾焚烧池处理。

2)污泥处置

污泥主要是生活污水生物处理阶段的产物,其有机质含量较高,一般占其干基含量的50%以上,同时还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量较少,适合先单独储存,然后定期统一就近回田利用。

3)水生植物及植物残体处置

本规划涉及的水生植物主要来源于稳定塘、人工湿地和土壤渗滤系统,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需要对枯萎老化的植物进行收割。

稳定塘、人工湿地与土地渗滤的植物一般生长较快,根据不同的植物类型,在其生长茂盛、成熟后应对植物进行及时收割,并处理和利用。一般的植物收割时间为上半年的3~5月份和下半年的9~11月份。

植物收割后可晾干后就近使用村庄的垃圾焚烧池焚烧,或粉碎后进行沤肥,最后回田利用。

 第二十三条 验收移交

本规划目的在于通过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改善县域农村环境状况,同时控制村庄进入周围环境的污染负荷,确保项目区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该项目即是一项建筑工程,又是一项环保工程。因此与通用的建筑工程相比,工程验收除需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会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按时进行项目单项工程及竣工质量验收外,还需从各项子工程运行情况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两方面制定验收方案。

1、 土建工程

根据设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进行验收。

2、 植物工程

植物工程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中的水生植物,以及生态围栏植物,验收内容包括植物种类,植物规格,损伤状况,种植面积以及植物种植后的存活率等。

3、 水质标准

工程竣工后,待系统运行进入正常状态时再进行验收。监测出水水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根据设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水质指标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建设质量等进行验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也要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工程验收后,建设及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竣工图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环保验收和运维移交应确保水质水量、工艺、规模与设计相符,设备材料完整。


第五章 运维管理规划

第二十四条 运维管理规划

1 指导思想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按设计标准正常运转、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改善当地水环境”功效的基本目标,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实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持续发挥效用。

2 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由政府主导,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引导农户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的巡查维修,适度分担农村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

2)坚持属地管理、规范运维。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权责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根据污染源分布、收集和处理方式,采取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措施。运用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对纳入城市、集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3 目标任务

以实现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为总目标。

建立起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4 运维方式和服务内容

1)运维模式种类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不同治理模式和设施规模、工艺特点、所处环境,采取多种方式抓好长效运维监管。

本规划建议运维管理模式包括第三方运维、自行运维两种模式,师宗县政府也可因地制宜积极开拓其他运维模式。

第三方运维模式:农村生活污水交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于采取强化模式、常规模式及化粪池/厌氧发酵池+氧化塘/表流湿地工艺的简单模式村庄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运维管理。其中,对纳管进入城市、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范围延伸到管网工程和户用清扫井以外的接户工程。

自行运维模式:对于采取化粪池(三格式)/厌氧发酵池工艺的简单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村庄,采取政府适当补助,以村委会为单位提供统一服务为主、农户积极履行治污责任的方式,负责做好村委会内自然村的污水治理设施的长效维护管理。

2)运维模式选择原则

运维模式选择遵循“行政区划内统一、处理模式统一、区域连片统一”为主线。建议采取强化模式、常规模式及公路沿线能连片的村庄尽量选择第三方运维模式,同一个行政村内尽量采用同一种运维模式;采用简单模式的村庄尽可能选择自行运维模式;各个项目实施建设完成后可结合设施建设情况、项目运维资金落实情况弹性选择运维模式。

3)运维服务内容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模和所处环境,以处理水量计量、水质监测、污泥规范处置、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防渗漏、防堵塞、防破损、防故障”为主要任务,按照“建设竣工一个、验收一个、移交一个、长效运维落实一个”的要求,建立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制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其中,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和位于水环境功能要求较高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议根据有关环境监管要求,规范安装或改装处理水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系统,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状况,并开展污水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工作;对设计日处理能力不足20吨、受益农户不足100户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议对照排放标准,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处理水量和出水水质状况,并开展污水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巡查维修以及设备更换等工作。

5 运维管理总体布局规划

1)运维管理片区划分

为达到运维“24h保姆式服务,势必要求将运行维护管理按片区划分。师宗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整体以乡镇为单元,按照方位片区,结合乡镇行政村数量、规划后需运维终端数量等实际情况,建议将师宗县划分为西北片区(4镇)、中部片区(3街道)及东南片区(3乡),实际情况以政府采购或招标为主。运维管护的设施应包括终端设施和配套收集系统,不宜拆分管理。

2)按建成区位置合理确定运维模式

各个项目实施建设完成后可结合设施建设情况、项目运维资金落实情况弹性选择运维模式。合理划分农户和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范围,明确乡镇、村委、村民及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运维管理责任,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

3)按污水处理规模合理布局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现状、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定位、集聚程度、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划布局。对规模较大的,运用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对分散处理的,应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落实管护责任人,建立政府扶持、村级自筹和社会支持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后期低维护或免维护;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集)设施,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根据本规划,日处理设计规模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议采用标准化运维管理。

4)重点运维管理区

对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重点水域、尾水排放到环境敏感区的、出水水质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A/B排放标准的,做重点运维管理处理,提高运维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6 运维管理体系职责

市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完善处理设施运维的服务体系、标准体系、保障体系,建立责任清单,筹措运维管理经费,以文山市人民政府为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协调,各负其责,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县部门主要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2)县住建局:做好县城城区和集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技术指导;制定运行维护管理相关政策和考核办法;负责城区及集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3)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建设及行维护管理技术指导;指导乡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基础信息库建设;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质监测和管理工作,按相关规范标准对污水治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抽测,对水质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收费管理等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行维护资金保障,并监督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等工作。

6)县审计局:负责治理设施运维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7)县供电局:负责污水治理设施的用电保障,对不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用电,按云南省销售电价表优惠执行。

2)乡镇(街道)主要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管理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分管负责人和1-2名具体工作人员,制订和执行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做好各村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运维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村委组织、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为第三方运维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各行政村主要职责。

村级组织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主体,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协助管护人员做好污水收集系统和终端处理系统的日常检测、管网统通、宣传普及、故障上报以及应急处理工作,并做好设施防盗等保护工作。

4)农户主要职责

农户履行治污义务,主动检查自家厕所水、厨房水、洗涤水等接入状况,做好接户管、户用清扫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定期清掏,自觉管理好房前屋后的污水管网,保持周边环境卫生等。农家乐经营户要定期清掏隔油池。

5)第三方专业运维服务机构主要职责

第三方专业运维服务机构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服务组织,要根据合同履行职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和村两委的监管,按规办事,按照业主的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要求执行,提供优质服务。

6)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督促管网和治理设施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合同要求,建议要求对其承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在完工后的18个月内免费负责维护。

7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数据库,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考核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析的重要内容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评价指标。

2)加强资金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县财政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强化技术支撑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体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

4)加强管理服务

凡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机制维护管理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批准可减收或免收,对不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用电,桉县销售电价表中的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电价优惠执行,支持银行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实行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

8 制定第三方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

1)第三方运维机构的管理

作为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更好地做好各项运维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均制定公司运维内部管理体系相关制度,详细规定组织机构、岗位工作职责、选聘、培训、考核评价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农户投诉处理办法及流程、农户满意度调查制度等。并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管理导则》(试行)的要求,逐步完善运维管理系统。建议加强对运维人员专业度的重视,强化运维队伍规范性,定期开展专业培训,采用人员分级培训方式,有侧重的加深理念观念与提升技术水平,并可采取淘汰竞争机制。在各乡镇配备专业工程师、水处理专家等,定期、及时为乡镇水处理提供方案。

2)奖惩机制

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评价标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意见》、《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维护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其考核结果与运维费用支付挂钩。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及监督考核三种方式。

a.定期考核:乡镇每月组织对所属区域内的村(社区)、运维公司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

b.不定期考核: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县级相关单位共同参与,根据实际需要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及运维公司的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原则上全年不少于4次。

c.监督考核: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对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及运维公司的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监督。考核内容包括水质考核指标、各类检查井(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人工湿地等设施运行参数、日常维护及资金使用情况、吨水运行成本、农户受益情况、污水收集管网。

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并与县对各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考核挂钩。

第二十五条 环境监管

1 项目监测

根据项目的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后,为摸清设施的处理效果,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对20m3/d的处理设施进出水进行监测。

1)监测点布设

污水处理设施设布置2个取样点,分别布设于处理设施的前端进水口和末端出水口。

2)监测频率

日处理能力20-100m3/d的设施,每年至少监测1次,日处理能力100m3/d以上的设施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

3)监测指标

监测指标按照各个处理设施设计出水执行的标准确定。

2 项目总体管理体系

为了加强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效快捷的开展各项工作,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是重要的前提和保障。项目管理体系主要涉及中央、省、州市、县区、镇乡、村委会及居户共7级。为顺利地实施该项目,必须强化组织机构及能力建设,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机构强化

针对本项目的要求合理设置机构。

2)加强项目管理能力

项目建设期,按照操作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工作。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及工程监理制度,认真组织管理培训,建立适合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程序文件,制定明确的计划、目标,控制项目成本、进度、质量三大要素。

3)加强工程监理

通过对项目实施有效地工程监理完成成本、进度、质量三项控制的预期目标。

4)强化财务管理

按照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建立项目资金专用帐户,设立专用资金管理程序,并设置专人负责管理。

5)加强培训

加强项目管理、监理、财务及运营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机构的执行能力。

6)建立完善的测量、评价体系

通过对项目先期主要目标的有效监测,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度、偏差、效益和环境影响,指导项目及时调整,使项目建设按预定目标顺利实施。



第六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二十六条  建设规划投资估算

本规划投资估算主要采用建设部《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HGZ47-104-2007)及国家给水排水工程研究中心编制的《给水排水概预算与经济评价手册》,同时结合云南省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等具体情况,加以适当调整。

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环发〔2013〕130号)或参照同类项目,估算规划期内投资需求。对污水管(污水沟)、泵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其它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水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分类进行投资估算并列出投资估算表。按照年度计划,逐乡镇、自然村列出工程清单。

本规划工程总投资50001.97万元,其中近期投资3029.03万元,中期投资26227.61万元,远期投资20745.33万元。投资估算汇总见下表。

26-1 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总投资表(万元)

乡镇

近期

中期

远期

合计

1

丹凤街道

21.40

1089.56

1440.69

2551.64

2

漾月街道

98.83

1718.02

1528.78

3345.63

3

大同街道

17.00

1103.67

2279.98

3400.65

4

雄壁镇

1201.18

3327.62

3735.70

8264.50

5

葵山镇

206.78

6146.10

2954.36

9307.24

6

彩云镇

4.46

4233.50

2140.57

6378.53

7

竹基镇

529.19

4476.40

2120.46

7126.05

8

龙庆乡

263.29

2351.32

2863.68

5478.28

9

五龙乡

475.90

838.90

626.78

1941.58

10

高良乡

211.00

942.51

1054.34

2207.86

11

合计

3029.03

26227.61

20745.33

50001.97


第二十七条 运维规划投资估算

根据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采用工艺及分布情况,运维费用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费、污水管网维护费、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费用等。

本项目涉及师宗县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的建设,运维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选择纳管处理模式的村庄管网运维费用、污水处理费用。

2)选择集中收集模式的村庄中,使用自然动力的管网运维费用、污水处理设备的设备管理费用。

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建设施运维费用12.37万元/a,近期新增运维费用12.76万元/a,中期新增运维费用82.98万元/a,远期新增运维费用71.10万元/a,远期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投入运行,预计年运行费用为179.22万元。运维管理费用见表27-1。

27-1 各乡镇年度运维费用估算表

行标签

已有(万元)

近期(万元)

中期(万元)

远期(万元)

总计(万元)

丹凤街道

0.00

0.00

3.65

5.64

9.29

漾月街道

0.00

0.18

5.93

7.28

13.40

大同街道

0.00

0.00

2.65

7.52

10.17

雄壁镇

4.93

4.73

9.67

13.30

32.63

葵山镇

0.00

0.88

18.54

8.43

27.85

彩云镇

4.60

0.00

13.74

7.28

25.62

竹基镇

2.85

1.42

15.64

8.87

28.78

龙庆乡

0.00

1.61

8.03

8.76

18.40

五龙乡

0.00

3.07

2.65

0.97

6.68

高良乡

0.00

0.88

2.48

3.05

6.41

总计

12.37

12.76

82.98

71.10

179.22

第二十八条 资金筹措

1、建设资金筹措

采取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模式,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改厕污水管网建设、乡村振兴、小流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等各级各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吸引各方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结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资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捆绑作为单个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直接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杈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奖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研究农村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方式。

2、运维费用筹措

运维资金筹措一方面要将运行维护管理资金列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另一方面要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积极统筹好省、市、区县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

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缴费机制,建立运维资金长效保障机制。运维资金短缺,建议财政增加运维资金贴补,同时建议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适当贴补费用,各行政村按人口收取保洁治污费用,财政贴补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农村生活污水的运行维护。设立接户设施维修施工团队,制定收费标准,由镇、村出资为主,财政适当补贴,进行村内接户设施的维修,统一全县接户维修的标准与质量,同时可以参与村内零星的管道新建或改建(新建集中居住区、新建农房)工程,从中适当盈利获得部分运维资金。


 第七章 效益分析

第二十九条 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1 环境效益

1)规划期末每年可削减COD  1161.984t/a、TN   80.14t/a、TP  6.25t/a、NH3-N 54.49t/a。

(2)规划实施后,可有效控制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区划一级区等敏感水体因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导致的污染情况。

(3)规划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2 社会效益

1)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缩小城乡差距。

(2)提升农民环保意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投资条件。

(4)促进农村公益项目的推进,提高政府威信,促进社会稳定。

3 经济效益

(1)县域生态环境改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2)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减少医疗支出。


第八章 目标可达性分析

第三十条 规划实施目标可达性分析

1)已有工艺技术基础

近年来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已成为环保领域的热点,大量的技术已经得到了比较广泛应用,表流湿地、土壤渗滤、生物滤池、沉淀塘处理系统、一体化设施等已经被列入国家环保行业标准(村镇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加以推广;污水管网施工技术成熟,项目区所在地师宗县范围内以往已实施过部分类似工程,也涉及部分村庄内部雨污分流管网的建设,以往因村庄巷道较窄等导致村民阻碍施工等技术原因本设计已按最易实施,村民易接受的方案进行设计,同时,以往入户管网裸露导致管道易破损、使用寿命短、不美观等因素本设计也加以重视,并采用相关的技术进行克服,因此,本设计结合以往实施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和经验基础。

2)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本规划的建设主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运维费用三个方面,项目区本身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较薄弱,给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生产生活对项目区水体污染影响也较大,同时与项目区村庄地理位置和环境造成的水资源缺乏现状相结合,区域环境保护区工作任务极为迫切。各级政府也高度重视项目区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相继出台一系列治理政策,在资金投入及政策方面有充分的保障。

3)对村庄良好环境的迫切需求

项目所在地师宗县以往已实施过部分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从村庄末端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到村庄末端截污、外围截污的实施,虽然可见一定的工程效益,但对村庄内部环境改善不突出,尤其是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村庄基础建设加快,大量新建房屋配套设施建设有水冲厕,冲厕废水去向问题日益突出,村民对村庄污水管网建设要求越发迫切,项目前期踏勘得到了村民的积极配合和认可。降低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度,可确保项目的可实施性。

4)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

在方案工程实施实现治污的同时,强调环境宣传教育等措施,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稳步地推进,还提出了项目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健全,以及管理机制落实到位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监督管理的行政权。通过综合决策、科学管理、有效监督、考核与激励,以确保计划项目按期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实现工程建设的预期目标。

5)项目建设分类进行规划合理

本规划首先根据村庄类型、位置、分散程度等特点将村庄进行分类,并根据每个村庄污水排放现状及出水要求设计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的建设、迫切程度、难易程度、可实施性方面,将各类村庄分期实施,村庄分类及分期均考虑到施工工期及资金的分布,从规划角度,本项目可在规划期内达到预期目标。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组织保障

结合“人居环境提升”,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或师宗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当领导小组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治水办主任,抽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乡镇成立相应一把手负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和组织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局)。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媒体宣传、科普教育、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义、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促进公众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资金保障

师宗县政府应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深入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同时也可以积极向上争取云南省财政及中央财政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建设局及乡镇财政等部门合力监管,专款专用,实施专账核算制度。

第三十三条 技术保障

由所在镇(街)为实施主体(分设工程质量监管组、工程招标采购组和工程技术服务保障组)、村委会为建设主体,采取“包工不包料”模式推进。采取综合施工单价包干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同时,再由区、镇(街)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和设计单位外派驻点人员组成技术服务保障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第三十四条 制度保障

1、 建立目标责任制。由于本规划各期实施地点较分散,因此,项目在进入实施阶段前,建议实施单位将全部工程内容按工程性质划分为2个组,各组分分别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组,并明确各组的主要负责人,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

2、 工程实施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公示制,要对实施地的村民公开工程实施内容,引导当地群众监督工程的实施。

3、 工程实施中,任何工程的变更,在不影响工程目标实现、不突破工程总投资的基础上,必须由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方会议商讨议定,并出具变更会议纪要和变更说明。

4、 工程实施中的财务管理采用县级财政报账制,以保证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

5、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师宗县发展改革、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积极配合,提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五条 监督保障

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管理主体对水量、水质等其他终端运维情况实开展日常环境检查机制,现场考核运维管理水平、出水水质、数字化维护管理水平以及社会评价,切实对市域各乡镇、运维公司进行考核,定期总结运维报告,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控,变局部关注为系统监控,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使得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效、稳定运行。考核结果将作为运维资金奖补的结算依据。鼓励第三方运维主体降低吨水处理费用,促进运维管理水平的提高,合理降低运维成本。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及技术研究,开展污染源减排核算体系和减排核算试点,申报国家分散型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污染源减排认可。

由于大部分村民对农村环境问题认识不足。因此,有必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如可以利用布告栏、分发宣传册、电视及广播等有效媒介宣传加强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加强污水处理工作,以此来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十章 规划实施计划

第三十六条 规划实施周期

本规划将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规划近期:2019-2020年

规划中期:2021-2025年

规划远期:2026-2035年

第三十七条 规划实施计划

根据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和处理现状,结合各阶段实施村庄的情况及污水处理工艺的不同,对每个阶段实施进度分别安排如下:

37-1 规划实施计划总表

乡镇

规划实施村庄数量(个)

近期

中期

远期

合计

丹凤街道

1

13

14

28

漾月街道

4

15

17

36

大同街道

3

25

33

61

雄壁镇

9

22

34

65

葵山镇

3

16

27

46

彩云镇

1

32

22

55

竹基镇

11

38

39

88

龙庆乡

7

25

81

113

五龙乡

14

52

61

127

高良乡

13

31

71

115

合计

53

269

399

734

 

37-2 分年度实施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行政村/社区(个)

自然村(个)

实施阶段

合计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远期

已有

1

丹凤街道

9

47

1

2

4

2

1

4

14

19

47

2

漾月街道

8

46

4

1

2

3

0

9

17

10

46

3

大同街道

11

74

3

3

1

5

0

16

33

13

74

4

雄壁镇

14

67

9

9

1

0

3

9

34

2

67

5

葵山镇

10

46

3

1

2

4

5

4

27

0

46

6

彩云镇

8

58

1

6

6

2

5

13

22

3

58

7

竹基镇

12

91

11

17

11

1

3

6

39

3

91

8

龙庆乡

14

113

7

5

6

2

3

9

81

0

113

9

五龙乡

13

129

14

7

17

0

3

25

61

2

129

10

高良乡

11

115

13

5

9

0

2

15

71

0

115

合计

10

110

786

66

56

59

19

25

110

399

52

786

 


37-3 近期实施村庄统计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户数
(户)

人口(人)

用水定额
(L/人·d)

收集系统(万元)

处理系统(万元)

投资总费用(万元)

1

丹凤街道

矣腊社区

宗甲

144

616

80

21.40

0.00

21.40

2

漾月街道

西华社区

小石山

41

247

80

29.86

6.40

36.26

3

漾月街道

丰岭村委会

丰岭村

172

1008

70

25.58

0.00

25.58

4

漾月街道

丰岭村委会

新发村

40

224

70

5.94

0.00

5.94

5

漾月街道

捏龙村委会

新河村

209

938

70

31.05

0.00

31.05

6

大同街道

牛宿村委会

上宜卡

43

151

60

6.41

0.00

6.41

7

大同街道

牛宿村委会

下宜卡

21

74

60

3.17

0.00

3.17

8

大同街道

色从村委会

小山西

50

175

60

7.43

0.00

7.43

9

雄壁镇

雄壁社区

雄壁村

1012

4040

80

295.69

0.00

295.69

10

雄壁镇

雄壁社区

上鸭子塘

586

2530

60

87.08

0.00

87.08

11

雄壁镇

雄壁社区

堵杂

254

1580

80

37.74

0.00

37.74

12

雄壁镇

下鸭子塘村委会

下鸭子塘村

807

3886

80

306.05

61.58

367.63

13

雄壁镇

独龙村委会

中大哨

88

318

50

13.09

0.00

13.09

14

雄壁镇

扯乐村委会

中浅甲

73

374

80

68.24

12.80

81.04

15

雄壁镇

扯乐村委会

中扯乐

58

348

80

54.40

12.80

67.19

16

雄壁镇

瓦鲁村委会

大瓦鲁

589

2539

60

172.10

16.00

188.09

17

雄壁镇

瓦鲁村委会

庄科

184

1209

60

54.02

9.60

63.61

18

葵山镇

瓦葵社区

瓦葵村民小组

576

2334

80

168.38

0.00

168.38

19

葵山镇

温泉村委会

发乐村民小组

211

792

60

31.38

0.00

31.38

20

葵山镇

山乌果村委会

冒水洞村民小组

47

176

80

7.02

0.00

7.02

21

彩云镇

红土村委会

张家寨

30

111

70

4.46

0.00

4.46

22

竹基镇

竹基

良吉

194

840

70

28.82

0.00

28.82

23

竹基镇

竹基

淑基

331

1167

80

49.21

0.00

49.21

24

竹基镇

竹基

竹基大寨

408

1542

80

162.90

0.00

162.90

25

竹基镇

界桥

设业

136

506

60

20.25

0.00

20.25

26

竹基镇

阿白

大冲

68

367

80

10.12

0.00

10.12

27

竹基镇

龙甸

营以头

85

332

70

12.62

0.00

12.62

28

竹基镇

本寨

木海

102

507

60

15.18

0.00

15.18

29

竹基镇

斗坞

斗坞

338

1678

80

134.95

19.20

154.15

30

竹基镇

坞白

坞白

255

1261

80

37.87

0.00

37.87

31

竹基镇

坞白

上补召

150

861

80

22.28

0.00

22.28

32

竹基镇

坞白

阿宜格

106

609

70

15.79

0.00

15.79

33

龙庆乡

龙庆村委会

龙庆

212

1196

80

220.51

0.00

220.51

34

龙庆乡

阿那黑村委会

梭峰

22

84

50

3.30

0.00

3.30

35

龙庆乡

庄科村委会

老庄科

39

231

50

5.80

0.00

5.80

36

龙庆乡

下寨村委会

鲁西克

33

165

50

4.92

0.00

4.92

37

龙庆乡

豆温村委会

马背冲

27

159

60

4.04

0.00

4.04

38

龙庆乡

落红甸村委会

团坡落

59

347

50

8.77

0.00

8.77

39

龙庆乡

笼杂村委会

笼杂

107

545

60

15.93

0.00

15.93

40

五龙乡

狗街村委会

狗街村

150

763

100

139.37

0.00

139.37

41

五龙乡

狗街村委会

水寨村

152

1017

100

158.26

0.00

158.26

42

五龙乡

新庄科村委会

小矣古村

29

196

50

4.32

0.00

4.32

43

五龙乡

新庄科村委会

刺园子村

31

127

50

4.65

0.00

4.65

44

五龙乡

鲁克村委会

鲁克村

71

419

50

10.59

0.00

10.59

45

五龙乡

牛尾村委会

牛尾村

81

463

50

12.08

0.00

12.08

46

五龙乡

法岗村委会

箐门村

61

336

50

9.11

0.00

9.11

47

五龙乡

大厂村委会

小法块村

27

114

50

4.04

0.00

4.04

48

五龙乡

大厂村委会

箐脚村

31

128

50

4.65

0.00

4.65

49

五龙乡

脚家箐村委会

脚家箐村

201

1093

80

29.90

0.00

29.90

50

五龙乡

曲祖村委会

以且村

61

374

70

9.11

0.00

9.11

51

五龙乡

得勒村委会

得勒村

151

619

60

22.47

0.00

22.47

52

五龙乡

得勒村委会

上速古村

152

706

50

22.61

0.00

22.61

53

五龙乡

保太村委会

保太村

301

1806

60

44.75

0.00

44.75

54

高良乡

设里村委会

设里

131

625

80

122.07

0.00

122.07

55

高良乡

设里村委会

平寨

43

198

50

6.41

0.00

6.41

56

高良乡

笼嘎村委会

弄老

11

56

50

1.68

0.00

1.68

57

高良乡

坝林村委会

丁累

47

196

50

7.02

0.00

7.02

58

高良乡

坝林村委会

坝林

60

290

50

8.91

0.00

8.91

59

高良乡

坝林村委会

英社

37

167

50

5.53

0.00

5.53

60

高良乡

纳厦村委会

鲁古

20

105

50

2.97

0.00

2.97

61

高良乡

纳厦村委会

纳厦

54

252

50

8.03

0.00

8.03

62

高良乡

戈勒村委会

戈勒

143

675

60

21.26

0.00

21.26

63

高良乡

戈勒村委会

江边纳厦

58

271

80

8.64

0.00

8.64

64

高良乡

团坡村委会

团坡

30

126

50

4.46

0.00

4.46

65

高良乡

团坡村委会

江边

28

138

80

4.18

0.00

4.18

66

高良乡

纳非村委会

上细独

66

292

50

9.85

0.00

9.85




第十一章 结论及建议

第三十八条 结论

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努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使广大农村水变洁净、塘归清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专项规划符合国家现行的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政策的基本要求,规划项目建设有利于解决规划村庄生活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规划村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是改善居民生活,落实惠民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利民福祉工程。

2、排水体制

结合相关规划及各级地方政府意见,从工程投资、实施效果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保护水环境、最大化削减生活污水对周边水体造成的环境压力等影响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排水体制。专项规划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的村庄共有240个,采用雨污合流排水体制的村庄共有494个。

3、收集模式

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模式主要分为纳管模式、集中收集模式和分散收集模式。专项规划采用纳管模式的村庄共有10个,集中收集模式的村庄共有340个,分散收集模式的村庄共有384个。

4、治理模式

师宗县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包括简单模式和常规模式。规划村庄中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的村庄共有384个,采用简单模式的村庄共有110个,采用常规模式的村庄共有227个,采用强化模式的村庄共有3个。

6、规划建设

1)生活污水收集工程

建设DN400HDPE管19025m、DN300HDPE管240610m、DN200HDPE管450565m、D110聚乙烯PE户管467875m;建设300×500mm污水收集沟49970m,300×300mm污水收集沟93644m,并配套相应辅助设施。

2)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集中式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40座,并分别在分散型自然村内建设庭院式分散处理设施。

7、规划投资

至规划近期治理的自然村有66个,建设资金共3029.03万元;至规划中期治理的自然村为269个,建设资金26227.61万元;至规划远期治理的自然村399个,建设资金20745.33万元;全部建设资金50001.97万元。

第三十九条 建议

1、加强农村管网雨污分流,杜绝漏接、错接现象。 

2、提高设计、施工技术水平,延长设施寿命。 

3、保障运维管理资金,提高运维管理水平,完善运维机制。 

4、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与教育,提高村民相关知识水平。 

5、做好与城镇污水处理的衔接工作,统筹协调城乡污水处理体系,保障师宗县水体环境不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