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07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切实加快师宗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促进干部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师宗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1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基本要求
1、县委办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熟悉办公室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热爱办公室工作,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2、县政府办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熟悉办公室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热爱办公室工作,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3、县妇联副主席1名
职位要求:女性,熟悉妇女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4、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文化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县商务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经济管理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6、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宣传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7、县广电中心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熟悉广播电视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8、县记者站站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新闻报道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9、县文化产业办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熟悉文化产业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10、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旅游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11、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熟悉经济管理工作及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报名人员范围
曲靖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均可报名。
三、 报名条件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报名人员除必须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外,还要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相应资格。
3、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以上(即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必须回避。
四、公开选拔基本程序和方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师宗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宗县委大院内)。
报名时间:2007年1月10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咨询电话:5753574 手机:13320574202 13769659188 。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按照报考资格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公选办发给笔试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少于10:1,如报名或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10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相关要求命题。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综合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 2007年3月上旬。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时间:2007年3月中旬。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 1。
拟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试行)》进行。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按照目标职位、班子结构配备的实际需要,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决定。对县委决定任用和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对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原职级在师宗县内安排适当工作。
五、本《简章》由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师宗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