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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2016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8-09-18 15:55  来源:师宗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9446

2018年第4号: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

2016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第4号(总第115号)

0一八年九月十八日公告)

 

 

 

 

 

师宗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SHIZHO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4

(总第115号)

 

师宗县审计局

 

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

2016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师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31日至2018620日,对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以下简称师宗县南林局2016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师宗县南林局始建于1956年,是云南省16家重点森工企业之一。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国家生态林管护、公益林建设、森林培育、森林防火、林产业开发和发展等管理工作。

1998年起停止了木材采伐生产,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由木材采伐生产转变为森林管护和营造,经营面积59.65万亩(其中重点公益林26.3万亩,商品林18.7万亩,其他14.65万亩)。

1999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南盘江林业局实行属地管理。属地管理时师宗县人民政府未核定该单位人员编制及车辆编制情况,至今均无人员编制及车辆编制数的有关文件。

截止20161230日单位实有人员592人,其中,在职人员211人、离退休人员354人、聘用乡村护林员27人,实有公务用车15辆,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天保办、产业办、工会、资源办、基建物业房管科、劳资社保科8个科(室、办);下设一林场、加工厂、更新队、鲁古森林管护所4个报账制单位。

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单位共开设银行账户5户,其中,建行3个;农行2个,用于核算天保工程、公益林、森林抚育、工会、企业经营收支等资金。

实际车辆数情况:单位拥有各种车辆17辆,其中,7辆猎豹车、2辆昌河面包车、3辆蓝箭130车、1辆皮卡车、2辆轿车、1台挖机、1台装载机。

单位财务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企业自主经营收支情况、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各项财政资金,使用《T3用友通标准版》财务软件,版本号10.8

(二)2016年度各套账套资产负债及收支结存情况

1.企业账套资产负债损益及收支结存情况

12016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2016年末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部类总计1644.45万元;负债合计777.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67.08万元。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47.27﹪。

22016年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855.69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129.69万元;人工林商品性采伐711.17万元;盗伐材收入9.09万元;易地搬迁采伐收入5.74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800.54万元,其中,其他业务成本合计696.06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0.23万元;管理费用53.15万元;财务费用-1.25万元;营业外支出52.35万元。

2. 天保经费收支结存情况

当年收入合计1039.9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38.9万元,分别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8.74万元,项目经费1020.16万元;其他收入1.01万元。

当年支出合计103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8.74万元;项目支出1016.14万元。

本年收支结余5.03万元,上年结转418.76万元,累计结余423.79万元。

3. 天保公益林投入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16年底基建拨款合计669.4万元,其中,补拨以前年度数449.4万元;本年应拨数220万元,基建支出合计597.99万元,其中,待核销基建支出-封山育林238.98万元;其他投资-人工造林359.0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1.41万元。

4. 森林抚育财务收支结存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342.49万元,其中,拨入专款342万元;其他(利息)收入0.49万元。

当年森林抚育实际支出415.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11万元。

上年结转311.81万元,累计结余238.58万元。

5.商店经营收支结余情况

本年收入2.82万元;本年支出2.3万元,其中,财务费用-0.42万元,管理费用(折旧)2.72万元;本年利润0.52万元,累计利润总额158.71万元。

6. 基本建设项目概况及收支情况

基本建设账套主要核算棚户区项目建设的给排水及供电工程,项目从2010年计划设计总投资182.88万元,其中,上级专款182万元;企业自筹0.88万元。项目于2016年竣工验收,截至2016年底总支出182.88万元,其中,工程实际支出170.88万元;调查设计费12万元,分明细为:一期棚户区支出129.73万元,其中,给排水工程支出97.69万元;供电工程支出32.04万元,二期棚户区支出-给排水工程支出42.81万元,三期棚户区支出10.34万元;其中,给排水工程支出7.25万元;供电工程支出3.09万元。

7.工会经费收支结存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4.19万元,其中,会费收入2.23万元,拨缴经费收入1.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61万元,其他收入0.13万元。

当年支出合计25.57万元,其中,职工活动支出0.71万元,业务支出0.26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21.3万元,场队设备支出3.28万元,其他支出0.02万元。

当年结余-21.38万元,上年结转27.51万元,累计结余6.13万元。

8.汽车队收支结存情况

经审计,车队账套未反映收支情况,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用往来款项核算,近几年该账套主要收回以前年度职工欠款、个人应交各项保险及车队办公用房租费。原有职工在天保经费账套中领取基本保险费,主要支出是2013年安置房账套并入的未分配利润177.35万元支付安置房小区水电费、修缮费、门卫劳务费及绿化费等,截至20161231日止,已支付各种费用178.08万元。

(三) 三公经费、会议费情况

经审计,师宗县南林局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分别在企业和天保经费账套列支,各账套支出情况如下:

企业账三公经费、会议费情况

1.2016三公经费合计30.19万元,比上年41.51万元减少11.32万元,降低27.28%

1)接待费:2016年支出30.17万元,其中,餐费28.85万元(包括同城接待11.11万元);酒0.59万元;住宿费0.73万元。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油料费支出0.02万元。

3)学习考察费:2016年无因公出国学习考察。

2.会议费:2016年发生会议费支出4.3万元,参会人次558人次,参会次数12次,会议天数合计15天。比上年2.18万元增加2.12万元,增长97.24%

天保经费账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

1.2016三公经费合计39.72万元,比上年68.01万元减少28.05万元,降低41.60%

1)接待费:2016年支出2.08万元,其中,同城接待1.07万元。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支出37.64万元,其中,油料费17.48万元;修理费13.21万元;过路费0.47万元;保险费5.64万元;车检费0.49万元;洗车费、停车费0.35万元。

3)学习考察费:当年无因公出国学习考察。

2.会议费:2016年支出0.23万元,参会人次47人次,参会次数1次,会议天数1天。

(四)信息系统建设、投入维护审计情况

经审计,师宗县南林局2016年共投入和使用电子产品计9.31万元,其中,购入电子产品4.17万元;网络使用费支出5.14万元,根据签订的协议规定,投入和使用的相关设备维护由销售方及电信局负责。

(五)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

2010年县级安排审计师宗县南林局200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反映未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对审计提出的两条建议单位已积极采纳并逐步完善。

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表明,师宗县南林局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账制健全,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但还存在收入在往来款项中列收列支,超预算列支,未及时缴纳各种税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情况

(一)财政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列支森林防火经费182561.00

经审计师宗县南林局天保经费账务发现,2016年森林防火经费预算资金20000.00元,财政拨入20000.00元,当年实际支出202561.00元,超支182561.00元。   

 根据规定,对超预算列支森林防火经费182561.00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707048.00

12014年至2016年共购置防火物资计153680.00元,其中,20162月购衣服、鞋子等一批计44860.00元;20145月购太阳能发电系统7套计32200.00元;20144月购衣服、鞋子等一批计52620.00元;20144月高枝油锯5台计24000.00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经审计发现师宗县南林局2014年至2016年三年期间共采购各类苗木3032991株合计金额1553368.00元,其中,2014年向更新队苗圃购买苗木883159株合计460002.50元;2015年购买苗木1371812株合计772143.50元;2016年购买苗木778020株合计321222.00元。

以上苗木采购均未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也未按师宗县财政局(师财采〔20143号)及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师政办函〔20165号)文要求单次购买单价在20万元(2014年至2015年在10万元)以上的在政府采购网公示。

 根据规定,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707048.00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

3. 预算收入在往来款项中列收列支476000.00

经审计,2014年至2016年天保经费账套,县财政局和县林业局拨入各项收入单位列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计476000.00元,其中,2014303000.00元,分别为:防火经费210000.00元;森林资源费10000.00元;综合考核奖83000.00元。2015年综合考核奖73000.00元。2016100000.00元,分别为:防火通道建设补助90000.00元;综合考核奖10000.00元。

 根据规定,对预算收入在往来款项中列收列支476000.00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调整相关账务。

4.车辆购置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92180.00

经审计企业账套发现,20143月用县林业局划入车辆购置款购运兵车一辆,车价、保险、车辆落户费共计192180.00元,企业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根据规定,对未纳入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的192180.00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尽快补记入账。

5.应缴未缴利息收入57735.47

经审计,2014年至2016年三年天保公益林、森林抚育和天保管护经费三个财政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合计57735.47元,其中,天保公益林账户5380.94元;森林抚育账户20791.14元;天保管护经费账户31563.3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缴未缴利息收入57735.47元,全额收缴县级财政。

6.超两年以上存量资金1040707.23

截至20151231日止,天保资金账户中财政补助收入-社会保险补助结余540707.23元,于20165月拨入《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经费的通知》(曲财农〔2015296号)下达属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费500000.00元,2015年底实际社会保险补助资金结余1040707.23元。

超两年以上存量资金,鉴于县南林局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已将结余资金缴入县级财政,本次审计不再作处理,今后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工会经费120457.60

经审计南林局工会账套发现,2014年至2016年三年从各套账户中分别提取工会经费378457.60元划入工会经费账套,单位在三年中实际拨缴县总工会经费258000.00元,未缴120457.60元在工会经费账户中直接使用。

根据规定,对应缴未缴工会经费120457.60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调整相关账务。

2.房屋处置及租金等收入在往来款项中核算3126466.00

截至审计时止,师宗县南林局几个账套中发现收入在往来款项中核算,未纳入当年收入核算,造成当年收入不实3126466.00分别为:  

1)商店账套,2016年至2017年房租收入列其他应付款-房屋维修费科目核算计709850.40元,其中,2016317125.00元;2017392725.40元。

2商店账套,2010年至2017年商店账套其他应付款-房屋转让费科目中核算单位出售的旧房屋转让费计610068.50元,于2012年划入单位企业账套作收入507068.50元,止2017年底余103000.00元。

3)汽车队账2014年至2017年在汽车队账套中反映的四年房租收入348080.00元,列其他应付款-公共环境管理费科目核算。

4)企业账,各种土地承包费等收入计1965535.60元,其中,2010年以前收取荒山造林承包费630407.70元,列专项应付款-荒山造林承包费科目核算;2010年至20184月商品林采伐林地占用管理费619667.00元,列专项应付款-林地占用管理费科目核算;2014年至2017年收取公共环境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及车位占用费等715460.90元,列其他应付款-公共环境管理费

根据规定,房屋处置及租金等收入在往来款项中核算的3126466.00元,责成单位自行整改,调整相关账务。

3.房屋租金收入欠缴各种税费

延伸审计2010年至2017年几套账簿资料反映,房屋租金收入3230760.90元,其中,商店账反映房屋租金收入2594554.90元;汽车队账反映房屋租金收入636206.00元,各账套应税收入应缴未缴各种税费。

根据规定,对租金收入欠缴各种税费问题,审计移送税务部门处理。

4.欠缴企业所得税

截至2017年底南林局商店账套分配利润科目累计余额1589256.13元,该账套累计利润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规定,对欠缴企业所得税问题,审计移送税务部门处理。

三、审计意见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对债权债务的审计清理中发现,各账套中的往来款项账面余额过大,建议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清理,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尽快核销相关账务。二是进一步增强聚财理财意识,广开财路,确保收入的稳健增长,加强对单位收入管理制度,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在年终结算中如实反映。三是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对该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审批、公示及采购手续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细化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所属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督促下属单位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师宗县南盘江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师宗县审计局,同时向师宗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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