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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良乡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4 17:18  来源:高良乡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877


按照《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开展好2023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结合高良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系列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要求,对照国家乡村振兴印发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关于规范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规定,充分结合高良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统筹开展2023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全面排查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应纳尽纳二是全面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的风险消除情况、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情况,确保帮扶落实有效、风险消除稳定、整户无劳力兜底户标识精准;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对灾情(特别是旱情)、经济下行疫情后续影响等可能导致返贫风险全面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核实核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信息,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2023人均纯收入8050元的监测底线,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重点核查户,组织逐户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重点地区:重点关注农村户籍人口较多监测对象较少地区、脱贫人口较多监测对象较少地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

重点群体:重点关注以下5群体,逐户入户排查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等政策为由,进行体外循环,不识别为监测对象的情况。

1.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根据《工作指南》要求,今后对新申请农村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要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

2.2022年收入下降或连续两年下降的脱贫户;

3.202312季度收入有明显下降趋势的脱贫户;

4.因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

5.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事项的农户

关于十项禁止情形:识别时有十项禁止情形,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范围。对有十项禁止情形,但因家庭重大变故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确实存在重大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形成综合研判意见,名单、相关佐证材料报分析审核汇总后,上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深入调查核实并确定后,再按识别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并在民主评议时向群众做出专门说明,避免政策执行上粗放式的一刀切

经过排查,对确实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严格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责任人,填报《新识别、标注监测对象明细表》(附件1)。

)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和成效评议确保应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户,落实开发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帮扶措施

通过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和成效评议,判定为已实施开帮扶的,由村统一报乡确定,符合条件的填报《已实施开发帮扶对象明细表》(附件2),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对尚未落实的,要尽快逐户制定实施针对性开放式帮扶计划,确保帮扶措施及时到位、全面有效。对达到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完善相关程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及时标注“风险消除”(对拟新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要先维护风险消除信息,再标注风险消除)。经审核认定的新标注风险消除对象需填报《新标注风险消除对象明细表》(附件3)。

)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过渡期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要突出一个“严”字,切实做到严把关、稳消除。

1.回退。对排查发现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要按程序申请风险消除回退经审核认定的风险消除回退对象需填报《风险消除回退对象明细表》(附件4)

2.风险再标注。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经审核认定的风险再标注对象需填报《风险再标注对象明细表》(附件5)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目前界定的整户无劳动力兜底保障户只包括《工作指南》列出来的两类,1.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整户无劳动力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即整户无劳动力,户享受A类低保。其他情况的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暂不标注。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经乡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填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明细表》(附件6),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一经标识为“是”就不允许再改成“否”(请谨慎标注)。若要取消标识为“否”,需按照监测对象清退程序进行(需向国家乡村振兴局申请,同意获批后,系统在后台进行处理)。

(五)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灾害疫情后续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性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应急、医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因地制宜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 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六)核实核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切实做好信息数据线下实地排查,核实核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共用和分析运用,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根据排查情况,开展动态调整,对排查发现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不稳定和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的,分别进行回退和清退。对需要报请“监测对象清退(脱贫人口中的监测对象)”和“取消监测对象标注(脱贫人口中的监测对象)”以及“风险消除回退”等业务,乡级严格审核把关,重点说明“清退”“回退”原因,经请示县级领导小组认定后,逐级报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并经国家乡村振兴同意备案后,统一组织在省级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四是高质量完成二季度收入采集录入工作。结合本次集中排查工作,压实信息采集包保责任,落实数据逐级审核录入制度,严格执行“双见面、双签字”,认真做好2023年二季度收入采录工作,同时核实核准帮扶措施,于5月14日前在云南省收入监测系统中完成收入信息录入。

经审核认定的拟清退、拟取消标注对象需填报《不精准对象拟清退或取消标注报审明细表》(附件7)。各村要认真区分不同监测对象的两种处理方式,避免再出现清退”“回退”的情况。市、县两级没有回退和清退操作权限,需逐级报省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回退和清退操作;有家庭人员自然变动的填报《人口自然增减变动明细表》(附件8)

在此次集中排查工作中涉及监测对象新识别、风险消除等动态工作所用的信息采集表、户申请书、授权书及相关程序材料等,参照使用《师宗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工作相关表册材料》。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512日前,各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

)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514日前,各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完成业务培训,确保各级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培训全覆盖

)集中排查和信息采集528日前完成线下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中排查、信息数据采集核实核准等工作同时于528日前以村为单位上报集中排查相关名单表册(附件1至附件9)至乡村振兴办。

)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一是531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村振兴书面申请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二是系统将于62024时关闭。615组织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616日至620开展数据清洗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到户到人信息数据完整准确。

)工作总结。620,以为单位上报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党委、政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推动,协调统筹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经费、人员保障

(二)优化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统筹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制定实施防止返贫监测政策“明白纸”的通知》要求,通过网络发布、公开张贴、微信户主推送等多种形式。把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整合需要入户开展的工作推进数据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用好政府救助平台,及时响应解决群众救助申请持续构建更精准、更高效的监测和帮扶体系。

(三)提高数据质量。要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信息采集责任制和信息录入逐级审核制度,形成闭环责任链,确保责任实名制、可追溯。健全部门间数据比对长效机制,确保防返贫监测数据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实现闭合

(四)加强调度指导。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集中排查期间,会同有关部门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导,集中排查期间实行村级一天一研判、乡镇两天一审核、县级一周一调度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五)强化工作纪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要按照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出现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对落实工作要求不认真、流于形式、消极懈怠的,将在全通报,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要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问题的,作为年度行业主责部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考核扣分依据。


(高良乡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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