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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 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 挂钩联系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师单位:

为贯彻落实《师宗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师宗县企业联系人制度》精神,精准服务企业,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挂钩联系企业进行调整,2019729日印发的《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
    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工业园区、工信局、住建局、文旅局、煤炭局、卫健局、教育局、农业局),每人挂钩联系至少1户民营企业。

二、挂钩联系领导干部主要职责
    (一)帮助企业谋发展。负责向企业宣传惠企政策,提供资本、人才、市场、技术等信息资源,帮助企业开展银企对接、产需对接、人才对接、产学研对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二)帮助企业找问题。通过电话、微信、走访、调研等形式,定期不定期与联系企业对接沟通,了解企业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情况,听取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编制上报问题清单,并及时向企业反馈问题解决情况。

(三)帮助企业解难题。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的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超出部门职责权限的,报挂钩联系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全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困难问题。对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代办的审批服务事项,由企业联系人所在部门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办理。

(四)指导企业抓党建。指导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三、工作要求
    (一)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要按照挂钩联系企业的要求,尽快深入企业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到所挂钩企业调研1次。在调研过程中不搞形式主义,不当“保姆”,注重培育企业提升内生发展动力,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确保做到“帮忙不添乱、服务不索取、作为不乱为”。

(二)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情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县非公办要统筹安排好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及时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掌握工作动态,收集、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

(四)各挂钩联系企业的领导每月填写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情况汇总表,反馈至县非公办(县工信局),县非公办及时汇总后上报市非公办,每半年向市非公办上报1次工作总结,同时每位挂钩联系企业的领导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非公办进行业务联系。

    联系人:但树萍(县工信局副局长兼中小企业局局长),电话:13769822699

刘洪源(县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科长),电话:13577399953,电子邮箱:2362197967@qq.com

附件:师宗县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相关县直部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名单


中共师宗县委办公室
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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