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进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 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云政发〔2023〕21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23〕39号)精神,结合师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面把握新时代旅游发展新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瞄准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方向,根据全县旅游资源禀赋和布局,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以要素提升为重点,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师宗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高质量编制专项旅游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不断完善全县旅游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以“县全域规划为总纲,专项规划为框架,乡村规划为补充”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体系,确保旅游产业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2.坚持需求导向。把握旅游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游客体验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推动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创新运营、营销模式,与时俱进推进产品、业态更新,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产品供给,满足游客多元需求。
3.坚持融合发展。在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思路、整合资源,加快旅游业与农业、体育、康养、文化创意、文物保护、非遗传承等领域深度融合,通过跨界联动、差异发展,积极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一心、一轴、一带”的发展思路,以创建南丹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以五龙为中心,在半径30公里范围内一体化推进五龙景区、凤凰谷、菌子山3个4A级旅游景区和南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带动100公里范围内的A级旅游景区成网一体、共赢发展,打造立足云南、面向全国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辐射带动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游、热区水果采摘体验、南盘江流域农文体旅融合示范带、红色文化旅游、温泉康养体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发展平衡的全域旅游新格局,打造滇东旅游环线上的重要健康生活目的地。至2025年,全县新增1个4A级旅游景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过验收,建成10个金牌旅游村或最美乡愁旅游地。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达到46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综合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抓规划,引领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编制师宗县南丹山风景名胜区规划,整合优化师宗旅游资源。根据师宗县南丹山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方案,坚持高点定位,资源统筹,加快完善《师宗县南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建设。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发投集团
2.完善《五龙旅游度假区规划》,优化旅游产业布局。策划旅游重点项目,优化功能,编制详细规划,全方位提升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引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精品旅游景区景点。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发投集团、五龙乡
3.加快《师宗县漏卧·古城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规划》编制,推动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建设。按照4A级旅游景区的建设标准,将“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城乡融合示范区、农文旅融合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投集团、丹凤街道
4.制定乡村旅游规划,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编制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保护、活化、利用乡村资源,推动“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建设,打造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投集团
(二)抓项目,支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五龙旅游度假区建设。以创建南丹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以五龙为中心,在半径30公里范围内一体化推进五龙景区、凤凰谷、菌子山3个4A级旅游景区和南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带动100公里范围内的A级旅游景区成网一体、共赢发展,全力打造立足云南、面向全国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滇东旅游环线上重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投集团、五龙乡
2.持续推动“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建设。深入挖掘“漏卧”文化内涵,整合古城美食聚集区、海晏湿地景观、子午河休憩带等旅游资源,按照4A级旅游景区的建设标准,加快推进中华香水莲花景区建设,打造集历史文化、科学研究、文创产业、农业观光于一体的城郊休闲文化旅游区和乡村旅游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县发投集团、丹凤街道、漾月街道
3.加快多元高质旅游住宿体系建设。按照市场为主、结构合理、品牌引领发展原则,以国际化、品质化、特色化为目标,准确定位目标市场客源需求,进一步优化旅游住宿业发展营商环境,科学布局,完善结构,全面提升旅游、商旅住宿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补齐高品质住宿产品供给不足的短板。到2025年,全县建设达标四星级及以上度假酒店1家、目的地型休闲度假酒店1家、户外体验营地1个、配套商旅酒店10家、半山酒店1家、等级旅游民宿5个。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林草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4.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景的要求,依托自然资源、交通区位、文化禀赋、民风民俗等优势,创新“旅游+”和“+旅游”,推动“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民族风情、热区水果采摘体验、南盘江流域农文体旅融合示范带、红色文化旅游、温泉康养体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资源开发,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形成布局合理、发展平衡的乡村旅游新格局。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县税务局、县信访局、县发投集团
5.加强旅游交通建设。积极整合道路交通建设项目,线路设计以优化旅游交通网络为倾斜,加快通景公路等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美交通工程,完善县城、交通沿线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推进师丘高速(含五龙连接线)、S207省道、龙庆至黑尔乡道建设,同步建设道路服务设施,力争在3年内全面实现五龙景区、凤凰谷景区、菌子山景区、南丹山景区、南盘江一线旅游道路通达,形成旅游环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信访局、县供电局、县税务局、曲靖公路局师宗分局、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三)抓品牌,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持续完善以道路、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水电、数字化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以及景观类、休闲度假服务设施,全力推进景区旅游业态建设,到2025年,漏卧·古城田园综合体创建为4A级旅游景区,南丹山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投集团、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五龙乡、龙庆乡
2.完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全面升级旅游产品,构建以山水风光、古村落文化、现代农业、乡村体验等多种业态支撑的农、文、体、旅融合发展格局,至2025年,师宗县创建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3.完成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严格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和《云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规范》、云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细则要求对表对标,确立度假区范围,完善旅游设施,推进业态建设,补齐要素保障,积极开展五龙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五、龙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投集团
4.创建省级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景的要求,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实施,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个省级金牌旅游村或省级乡愁目的地。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电局、县税务局、县发投集团
(四)抓业态,丰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农业休闲。发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实现旅游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打造南盘江柠檬谷基地、高良五龙热带水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蓝莓基地、会龙山大地艺术园。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街道)
2.医疗康养。开发生物保健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着力打造薏仁中药养生、五龙生姜康疗和葵山温泉康体3个以治疗、康复、保健等为重点,以休闲度假为补充的“养体、养心、养生”医疗健康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街道)
3.体育旅游。加快体育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多形式赛事活动。加大体育旅游赛事培育,将“云南省师宗凤凰谷菌子山户外运动挑战赛”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品牌。建设高原民族体育赛事训练基地,开展摔跤、射弩、陀螺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项目。启动青少年户外营地建设,拓展登山、徒步、越野跑、皮划艇、垂钓、自行车、定向等户外运动产品。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街道)
4.研学旅游。依托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统文化营地、旅游景区等资源,科学开发红色历史、自然生态、遗产文化地研学等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街道)
5.工业旅游。创新发展“工业+旅游”,体验工业创意,开发由生产观光、主题游乐、创意工坊、艺术天地、主题创购五大板块组成的系列主题产品,为大众提供不锈钢、陶瓷、绿色铝、螺旋钢管等工业生产近距离接触平台。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6.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文物,加快推进大园子墓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推动漏卧·青铜博物馆、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创意开发非遗系列文创产品,打造壮族织锦,复方薏仁汤系列产品、寨上青瓦烧制、宗竹酒等4个非遗工坊。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街道)
(五)抓智慧,赋能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完善智慧旅游基础设施。优化基站建设,实现菌子山景区、凤凰谷景区、五龙景区、漏卧田园综合体、彩云石洞景区5G网络,旅游特色村寨、目的地沿途4G网络全覆盖。景区重点区域免费无线Wi-Fi连接。
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投集团、县大数据中心、各乡(镇、街道)
2.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优化完善“游云南”APP平台,推动线上线下紧密对接,建设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推进要素资源优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游客旅游体验。一是优化旅游综合服务平台;二是建设旅游综合管理平台;三是健全投诉和售后体系游云南综合管理平台APP、游云南微信小程序、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辖区厕所和停车场地理基础信息,吃住行游购娱全面覆盖。四是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智慧化功能。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大数据中心、各乡(镇、街道)
3.推动智慧景区建设。推进A级旅游景区、田园综合体等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体系,优化提升电子票务、综合信息发布、导游导览导航、智慧停车场、智慧厕所、互动体验、咨询投诉、紧急救助、安保预警等智慧化服务体系。完善智慧管理体系,建设和优化提升景区视频及安全监控管理、客流车流监测分析、车船调度管理、应急救援与调度、资源监测、旅游统计等管理系统。完善智慧营销体系,开展营销推广、口碑监测、事件直播等活动,提升旅游供给品质和游客体验。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六)抓服务,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游客中心、火车站、客运站、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场所,建立旅游投诉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服务、特殊群体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文旅志愿服务站,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团县委、县发投集团
2.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体系、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体系、旅游便民惠民体系、旅游行政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发投集团
3.壮大旅游公共服务队伍。围绕乡村旅游、文旅融合、业态创新、市场营销等领域,引进和培养旅游经营管理人才,加大导游(讲解员)人才储备;组建以文旅、交通、治安、市场监督、医疗、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青年干部职工和文旅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的专项志愿者队伍,探索实施为游客服务“十件事”服务,组织化、常态化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加强导游、文旅从业人员培训,提升酒店、宾馆、旅行社等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4.培育旅游公共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旅游质量分等定级方式,加大旅行社、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旅游企业树牢品牌意识,健全品牌运营管理体系,让服务优质的旅游企业脱颖而出。支持各乡(镇、街道)、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旅游服务品牌培育工作,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名录,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七)抓秩序,保障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完善涉旅纠纷投诉快速处置体系。以游客满意为导向,优化投诉处置流程,强化处置过程管理,落实办结回访制度,持续推动“1+10+X”涉旅投诉处置机制高效、闭环运行,快速有效处置游客与涉旅企业间合同、消费等纠纷。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一部手机游南”投诉处置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2.从严查处“不合理低价游”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线上、线下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下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打击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未征得游客同意指定或增加购物场所、未足额支付旅游费用或接待未足额支付旅游费用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代垫团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
3.严厉打击强迫购物行为。规范旅游团队购物行为,从严查处导游强迫游客购物和购物场所一对一尾随销售、包厢式销售、限制游客自由进出等强迫及变相强迫购物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购物场所勾结旅行社和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垄断销售、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优化“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明确旅游商品退货范围,制定退货商品细目,完善退货流程,提高商品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退货请求。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税务局
4.严厉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加强旅行社电子合同推广运用,督促旅行社与游客及地接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依法依规明确购物次数、时间和服务提供方等级、标准以及游览时间并严格履行。依法严厉打击签订虚假合同、利用虚假宣传或使人误解方式诱骗游客签订补充协议、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涉旅企业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免除和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履行合同约定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5.推行导游薪酬制度。理顺旅行社、导游协会与导游关系,落实导游管理责任,落实旅行社与导游的劳动用工合同制度,实施以基本工资、带团补贴、社会保险等组成的导游薪酬福利制度,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导游注册行政区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导游派遣制管理,旅行社调用导游协会导游,需双方确认并签订导游派遣合同,足额支付带团补贴。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
6.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信用承诺、诚信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等手段加强对涉旅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不断优化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机制,提升诚信指数“含金量”,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培育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促进涉旅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提升。建立旅游购物场所标准体系,推行贵重旅游商品“一货一码”可追溯制度,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旅游购物街区、城市特色综合商业体,推出一批诚实守信、经营规范、特色鲜明的涉旅商品零售企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
(八)抓宣传,助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1.驱动文旅IP打造,提升文旅品牌竞争力。持续挖掘“帝师故里、楹联之乡”“漏卧·古城”“凤城文化”3个文化名片,推广“师宗五龙‘三月三’民俗文化旅游节”“精彩师宗”等文旅品牌,打造“师宗文旅”IP,设计制作标志性突出、特色性明显、传播性优质的“师宗文旅”营销主IP,包括标志符号、形象、人物、卡通玩偶、歌谣、情景剧等。2023年,完成IP策划;2024年完成IP设计及产品推出;2025年IP宣传初见成效。支持各地构建区域化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IP。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2.加快区域协同交流,拓展客源市场。加强与罗平、陆良、文山、红河等地文化旅游发展衔接,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集群集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联通文化旅游线路,统筹推进一体化联动发展;开展客源地、游客层精准分析,策划定制性旅游推介战略,积极对接省、市推介计划,利用推介会、旅交会、南博会、文博会等契机,主动走出去开展营销推介,同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主要客源地合作开展营销;加强各类协会营销,与自驾车、温泉、旅游、摄影、自行车、书画等协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制定合作营销推广方案,以协会带人气促旅游。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文联、县发投集团
3.创新宣传营销方式,拓展媒体矩阵营销。整合全县资源资金,体系化谋划师宗旅游宣传推广,加强与主流媒体协同宣传,拓宽传统媒体路径;加大与知名旅游网站的合作力度,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旅游营销。创新“网红+直播”“节庆+微营销”“微视频”“旅游+电商”等新型旅游营销方式,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名金牌主播。通过线上、线下全媒体持续推广、持续发声,构建“中央—省—市—县—乡—企业”联动、线上线下一体的宣传推广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新闻办、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4.开展节庆节会活动,提升知名度。充分发挥文化节庆链接功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办好荷花音乐会、绑神猴、踩花山、度戒、乡村音乐节、三月三民俗文化旅游节、美食节、乡村采摘节等活动,鼓励发展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文旅演艺项目,抓好乡村文化、广场文化、节日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企业文化等群众性文旅活动的开展,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节庆节会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一年无淡季,持续引爆文旅市场,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文联、县发投集团、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分管领导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齐抓、部门联动的发展合力。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多渠道筹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旅游项目建设。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和整合一定的资金扶持于旅游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重点用于项目奖补、步道建设、标识标牌、宣传营销、人才培养、品牌创建等方面。
(三)强化用地保障。将旅游项目用地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重大旅游项目给予优先保障。旅游项目用地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业地转征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加快用地报批;支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旅游项目,支持采用点状供地方式建设文旅项目。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四)强化安全保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落细落实旅游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文旅、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及高风险项目的安全监管,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畅通旅游安全风险预警发布渠道,加强灾害事故和涉旅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组织开展突发灾情、设施停运、游客滞留、恶劣气候等情况的应对演练,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增强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旅游发展,抢抓市场回暖、消费复苏机遇,不断提升行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五)强化督查检查。将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强沟通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建立督导、调度和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强督促考核,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差、任务未完成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1.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为推进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开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曲道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琴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增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杨 栴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周 莹 县政府督查专员
潘竹琼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章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昝文云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局长
李 阳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姜 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董学聪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明 县民政局局长
赵俊波 县司法局局长
李章宏 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振宏 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局长
张永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 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卢谷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学聪 县水务局局长
曾 庆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竹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建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枫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石林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自兵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熊新跃 县税务局局长
秦太平 曲靖公路局师宗分局局长
袁慧鹏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保光 县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主任
段 林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荟 县文联主席
林 瑾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永光 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群 漾月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红权 丹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林松 大同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明 雄壁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云桢 葵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尹奉华 竹基镇人民政府镇长
黎 松 彩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俊达 龙庆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金辉 五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跃峰 高良乡人民政府乡长
二、相关要求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莹、潘竹琼同志兼任,成立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师宗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及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牵头组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定期收集汇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